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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 014138940/2016-0005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其他 审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2016年第2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16-12-30 公开日期 2016-12-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2号

2016年第2号  

(总第25号)

  常州市金坛区2013-2015年商品住宅

  维修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2016年12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3月18日至4月30日,对全区2013-2015年商品房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情况

  (一)财务收支及保值增值情况

  1.资金收支情况:2013年初住宅维修资金本金余额21347.19万元。2013-2015年维修资金本金收入共计12967.43万元,其中:2013年3850.41万元、2014年4777.58万元、2015年4339.44万元;2013-2015年维修资金共计支出511.18万元,其中:2013年96.50万元、2014年180.80万元、2015年233.88万元。截止2015年12月,住宅维修资金本金结余34314.62万元。

  2.保值增值情况:2013—2015年维修基金账户结息共计3583.91万元,其中:2013年626.39万元,2014年698.70万元,2015年2258.82万元(当年结息503.59万元,2004-2012年结息1755.22万元)。

  (二)调查问卷情况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在复核施工现场的同时,对维修户数较多的金源福地、金谷华城等小区已实施过维修的21户业主进行了问卷调查,发现90%以上的业主对是否缴纳过维修资金,如何使用维修资金,如何申报维修资金不了解。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金坛区物业管理处自2005年受理第一份维修申报开始,依据《金坛市商品房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坛政规﹝2014﹞2号)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确保维修资金保值增值,积极维护住宅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改善小区环境和住户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在2014年对1999年出台的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使得新的管理办法在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保值增值等方面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城市发展的需求。

  但审计也发现,我区商品房维修资金在归集、使用、管理和保值增值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审计机关提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维修资金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有效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立责权清晰、运转协调的维修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维修资金收缴管理,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维修资金信息化管理,建立住宅应急维修机制,最大限度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的审计建议。金坛区物业管理处正在整改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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