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安委会与省、常州市民防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局《2016年民防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民防局
2016年12月18日
2016年民防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整顿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党中央、国务院、省和市各级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纷纷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要求,为全面彻底排查整治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省、区安委会与省、市民防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现就我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市、区的统一部署,在前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基础上,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1.重点范围:在建工程、平战结合工程、未使用的人防工程、局办公场所。
2.检查主要内容:
一是主体结构是否存在结构上的安全隐患;是否符合战时防护及其他维护管理要求。
二是防护设施是否存在使用安全隐患;是否符合战时防护及其他维护管理要求。
三是有无乱搭乱建、私拉电线等影响安全使用的隐患。
四是在建工程的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加强对重点施工部位和环节的整治情况。
五是工程设备设施是否存在使用安全隐患。重要检查消防设施方面:消防合法性、消防管理、建筑防火、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消防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分隔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灭火器装修材料、监控设备以及其他;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明显等。
六是局所属办公楼、地面指挥中心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消防器材的可靠性进行检查;检查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空调等运行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
七是人防警报系统门锁安全、控制箱用电安全、喇叭外挂牢固程度等。
三、工作步骤:
2016年12月中旬至2017年元月25日前。
(一)12月15日前为宣传教育阶段。
(二)12月16日-2017年元月5日全面专项大检查阶段。
(三)元月6日-元月20日为整改阶段。
(四)元月25日前为总结验收阶段。
四、几点要求
1.强化专项安全检查责任主体。
(1)已使用的工程,使用工程单位为安全责任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整改措施落实。人防工程管理处为安全监管主体,负责具体监管和管理责任。
(2)竣工未使用的工程,人防工程管理处为安全责任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整改措施落实。
(3)在建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整改措施落实,工程科为安全监管主体,负责安全检查和管理责任。
(4)局所属办公楼、地面指挥中心与人防警报点安全责任主体为指通科,负责检查和管理责任。
2.建立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安全等重点项目的应急演练。区人防工程管理处负责应急演练计划布置和检查总结工作。
3.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规范进行自查,及时加以整改。工程处和工程科要加强检查工作,开展好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严格执行检查和整改书面报告制度,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责任。要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的行政执法工作,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已使用的工程和在建工程,由各单位负责资金、人员和物资保障工作。
4.即查即改,注重治本。各单位既要及时将检查出来的问题加以整改,又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各监管科室要对检查出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督查,要通过检查找出原因,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各方责任。
6.汇总情况,及时上报。各单位于12月25前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元月12日前上报检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报告;元月25日前各单位与工作小组报总结和计划材料(所有材料均含电子档)。各单位和工作小组要分别报送2条以上信息。
联系人:工程管理处: 夏乙平 联系电话:82887508
电子邮箱:63855134qq.com
工 程 科: 徐伟光 联系电话:82360369
电子邮箱:414408207qq.com
指 通 科: 胡春华 联系电话:82366896
电子邮箱:573105849 qq.com
附件: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检查表 附件: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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