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16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2.完成全区范围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淘汰锅炉105台。
3. 实施场尘整治。全面推进绿色施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市政建设、港口码头堆场、房屋拆迁等场地扬尘管理。强化道路声污染控制。
4.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省及常州市下达任务
5. 强化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污染的排放管控,实行严格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有效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6. 严控太湖考核断面水质,全力协调推进太湖水污染治理各项任务。
7. 组织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继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高标准推进生态绿城建设。
8.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环境应急管理,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响应。
9. 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新增产能项目,严格建设把好项目准入门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