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包括区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专业会议等)和全区性重要活动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修改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及其他文稿。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常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其他地区发送区政府的文电。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区(街道)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负责向上级报送重要政务信息。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区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区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并检查、督促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区(街道)的承办工作。
(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区(街道)对国务院、省政府、常州市政府和市政府文件、指示、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具体承办区政府信息公开事务。
(八)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搜集、分析经济宏观政策走向和周边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听取专家学者对重大战略问题决策的咨询意见,为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
(九)负责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为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区政府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其解读文本,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对行政权力的行使依法实施监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指导、监督、受理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调解工作。
(十)负责拟订本区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协调服务本区重大外事工作、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本区重大涉外事务,做好因公出国(境)、涉外管理和外事调查研究等工作。
(十一)研究拟定本区侨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会同区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本区的侨务工作情况,制定本区的侨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向上级侨办和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并提供侨务信息。
(十二)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和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金融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区域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工作计划,以及全区培育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总体规划,协调解决区金融业发展过程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十四)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的接待工作,协助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办公室做好上级领导及莅坛团组的接待工作,负责全区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十五)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协同和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而又可能解决的问题。
(十六)承担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套班子和部分部、委、办、局财政资金的划拨、预算执行和核算审计。
(十七)负责区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为区委、区政府的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提供后勤保障;负责机关办公区的环境绿化、清洁卫生、供电、供水、房屋维修、通讯及用膳等生活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区政府公务用车的调度安排、维修保养、年检年审等工作。
(十八)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
区政府办公室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政府研究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区接待办公室、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区政府办公室设13个内设机构,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综合四科、综合五科、秘书机要科、财务科、机关事务科、法制科、外事科、侨务科、接待科、应急管理科。
(二)人员情况
本单位编制73人,为全额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员工资。
三、2015年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区政府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十二届八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谋划,攻坚克难,强化服务,促进发展,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努力当好参谋助手,在“一流队伍、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形象”方面有了新提升,在参与政务、办理事务、做好服务等方面获得了新成就,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度既定的工作任务。
(一)强素质、促规范,不断深化一流队伍建设。1、毫不松懈加强系统学习。2、注重成效深入调查研究。3、遵章守制推进队伍建设。
(二)谋大局、促落实,充分发挥参谋辅政作用。1、办文办会更加优质高效。2、统筹协调更加坚强有力。3、机关事务更加规范有序。
(三)重创新、提效能,全力确保政府高效运转。1、服务群众积极有为。2、依法行政深入推进。3、政务信息阳光透明。4.应急管理务实创新。
(四)守纪律、促廉洁,坚决打造一流作风形象。1、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建设。2、严实相济,推进廉洁从政。
第二部分 区政府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区政府办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政府办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407.6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446.16万元,减少9.19%。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费用下降。
(一)收入总计4407.6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407.63万元,为当年从金坛区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446.16万元,减少9.19%。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费用下降。
(二)支出总计4407.6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82.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82.12万元,减少8.56%。主要原因是运行费用降低。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42.2万元,减少49.7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3、医疗卫生支出23.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16万元,减少0.67%。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费用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77.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63万元,增加0.8%。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增加。
5、其他支出79.8万元,用于2014年度全市金融目标考核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9.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项目。
6、结余分配0万元0。
7、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政府办本年收入合计4407.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7.6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政府办本年支出440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4.51万元,占28.01%,项目支出3173.12万元,占71.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政府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407.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6.16万元,减少9.19%。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费用下降。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政府办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4407.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46.16万元,减少9.19%。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费用下降。
区政府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63.44万元,支出决算为440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13.88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27.54万元,支出决算98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9%。决算数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职人员调整增加养老保险支出。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387万元,支出决算为309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费用下降。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44.74万元,支出决算为14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19万元,支出决算为1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0.47万元,支出决算为7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5%。决算数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职工人数减少。
(五)其他支出(类)
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追加项目,用于全市金融目标考核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政府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4.51万元。
(一)人员经费1087.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区政府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7.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6.16万元,减少9.19%。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费用下降。区政府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63.44万元,支出决算为440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政府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4.51万元。
(一)人员经费1087.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区政府办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29.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93%;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4.91%;公务接待费支出15.7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2.16%。具体支出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人数1人,比上年减少8.72万元,减少69.65%,减少原因是出国人数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0万元,比上年减少24.16万元,减少18.01%,减少原因是汽油费、修理费用支出下降。
3、公务接待费15.75万元,比上年减少2.18万元,减少12.16%,减少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外事接待主要是为招商引资接待来坛外宾考察投资环境,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同级部门来访和上级领导来人检查指导工作,还有来坛考察投资环境的企业人士。其中外事接待费6批次30人;国内接待36批次500人。
区政府办2015年度财政拨安排的会议决算46.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6万元,减少6.89%。减少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简化会场布置。2015年度召开会议60场次,参加会议人数约3000人。主要是本单位的会议支出和为区级机关单位提供会议场所服务发生费用。
区政府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区政府办(法制办)根据相关要求为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共2批,60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政府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15.6万元,增长11.8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金坛区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金坛区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2015 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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