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地条钢建筑用材”生产销售的通知》(苏政传发〔2016〕19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条钢”清理工作的通知》(常政传发〔2016〕359号)精神,坚决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和销售行为,规范钢铁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证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金坛区整治“地条钢”生产企业和清理钢铁违法违规产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沈 东 代区长
副组长:周新生 副区长
成 员:郭小剑 区发改委主任
黄建南 区经信局局长
俞云法 区监察局局长
杨晓武 区住建委主任
彭田夫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 寅 区环保局局长
韩巧生 区安监局局长
黄建平 区公安分局纪委书记
潘政权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卢建新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 英 茅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
张大勇 长荡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规建局局长
李 祁 金城镇党委副书记
刘 斌 薛埠镇镇长
徐 飞 直溪镇党委副书记
周 涌 朱林镇党委副书记
姜金华 指前镇镇长
刘金保 儒林镇党委副书记
林 燕 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佘国正 国网常州市金坛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审查组、案件查办组等三个工作小组。
1.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由郭小剑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协助做好日常工作。
2.综合审查组
综合审查组工作由区发改委牵头,区经信局、国土分局、住建委、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安监局、供电公司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等工作。由郭小剑同志担任组长,孟明刚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杭爱民、王 文、王一新、曹 阳、钱 炜、孙忠贤、秦 斌、徐水强、朱志忠、练龙俊、陈浩东等同志。
3.案件查办组
案件查办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现场执法、案件查办、维稳防控等工作。由彭田夫同志担任组长,于炳忠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陆海方、尹春庆、孔祥春、费小奕、王 瑛、许志辉、卢 健、曹国华、杨育华、陈 绢、吴 昊、毛福平等同志。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