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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坛区整治“地条钢”生产企业和清理钢铁违法违规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6-0012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6〕16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6-12-04 公开日期 2016-12-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坛区整治“地条钢”生产企业和清理钢铁违法违规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坛区整治“地条钢”生产企业和清理钢铁违法违规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6〕164号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地条钢建筑用材”生产销售的通知》(苏政传发〔2016〕19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条钢”清理工作的通知》(常政传发〔2016〕359号)精神,坚决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和销售行为,规范钢铁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证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金坛区整治“地条钢”生产企业和清理钢铁违法违规产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沈  东  代区长

  副组长:周新生  副区长

  成  员:郭小剑  区发改委主任

  黄建南  区经信局局长

  俞云法  区监察局局长

  杨晓武  区住建委主任

  彭田夫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  寅  区环保局局长

  韩巧生  区安监局局长

  黄建平  区公安分局纪委书记

  潘政权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卢建新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  英  茅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

  张大勇  长荡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规建局局长

  李  祁  金城镇党委副书记

  刘  斌  薛埠镇镇长

  徐  飞  直溪镇党委副书记

  周  涌  朱林镇党委副书记

  姜金华  指前镇镇长

  刘金保  儒林镇党委副书记

  林  燕  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佘国正  国网常州市金坛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审查组、案件查办组等三个工作小组。

  1.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由郭小剑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协助做好日常工作。

  2.综合审查组

  综合审查组工作由区发改委牵头,区经信局、国土分局、住建委、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安监局、供电公司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等工作。由郭小剑同志担任组长,孟明刚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杭爱民、王  文、王一新、曹  阳、钱  炜、孙忠贤、秦  斌、徐水强、朱志忠、练龙俊、陈浩东等同志。

  3.案件查办组

  案件查办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现场执法、案件查办、维稳防控等工作。由彭田夫同志担任组长,于炳忠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陆海方、尹春庆、孔祥春、费小奕、王  瑛、许志辉、卢  健、曹国华、杨育华、陈  绢、吴  昊、毛福平等同志。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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