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地条钢建筑用材”生产销售的通知》(苏政传发〔2016〕190号)文件精神,坚决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和销售行为,规范钢铁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建筑用材质量、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成立金坛区打击取缔“地条钢建筑用材”生产销售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新生 副区长
副组长:周忱成 区政府办副主任
彭田夫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孟明刚 区发改委副主任
杭爱民 区经信局副局长
王和荣 区公安局副局长
李洪年 区住建委副主任
薛金华 区环保局副局长
于炳忠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焕诚 金坛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田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于炳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