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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坛区静态交通综合治理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6-0003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6〕48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6-05-12 公开日期 2016-05-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坛区静态交通综合治理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坛区静态交通综合治理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6〕48号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城区静态交通综合治理成果,规范城区停车服务收费,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金坛区静态交通综合治理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柏松 常务副区长

  杨金忠 副区长

  成 员:艾兆林 区应急办主任

  邢卫东 区政府办副主任

  纪俊明 区法制办副主任

  吴振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国元 区公安局副局长

  杨金南 区住建委副主任

  彭云俊 区规划局副局长

  童国云 区城管局副局长

  杨树青 区民防局副局长

  何一琪 东城街道办副主任

  尹 韧 西城街道办副书记、副主任

  顾荣春 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匡小红 区委外宣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依据职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1.停车资源整合组。由区住建委牵头负责,区财政局、规划局、公安局、城管局、民防局和东城街道办、西城街道办配合,进一步挖掘整合城区停车资源。杨金南同志任组长,杨树青同志任副组长。

  2.交通秩序管理组。由区公安局牵头负责,区城管局、东城街道办、西城街道办配合实施。王国元同志任组长,童国云、顾荣春同志任副组长。

  3.综合协调督查组。由区政府办牵头负责,区委宣传部、法制办、住建委、规划局、公安局、城管局、东城街道办、西城街道办配合,负责城区静态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的督查推进、政策研究、矛盾协调和舆论引导。邢卫东同志任组长,纪俊明、匡小红同志任副组长。

  4.收费服务管理组。由区保安公司负责,对停车服务收费人员进行培训;加快推进停车收费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停车服务收费的手续,划清停车服务收费的界限,规范停车服务收费的标准。区保安公司经理夏金华同志任组长。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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