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闻明同志任法制科科长,免去应急管理科科长职务;
刘海兵同志任应急管理科科长,免去秘书机要科副科长职务;
戴春峰同志任秘书机要科副科长;
朱必成同志任秘书机要科副科长;
免去王宁同志秘书机要科副科长职务。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