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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坛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6-0003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6〕4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6-05-04 公开日期 2016-05-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坛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坛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6〕44号

  《金坛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      

     金坛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苏交公〔2015〕20号),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协调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现结合我区农村公路的实际和率先基本实现交通现代化的要求,制定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体目标,以建立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长效体制机制为重点,加快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条件、通畅水平和路域环境,为我区率先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基本实现交通现代化、全面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要通过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着力实现“四个转变、四个明显提高”。“四个转变”即:从大规模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四个明显提高”,即: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通畅水平和安全条件明显提高;养护工作真正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养护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明显提高;农村客运和物流健全完善,农路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到2018年,全区农村公路各项指标达到“四好农村路”建设目标体系要求,为我区率先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加快融入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建好农村公路,规划实施四大工程

  一是实施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新改建的农村公路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对具备条件的通村公路,应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对建设条件不完全具备、交通需求较大的通村公路,应按路面宽度不小于5.5米拓宽改造。到2018年,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完成县道提档改造16.321公里,确保县道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例达100%,农村公路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重提升至30%;各地方政府、街道负责完成乡、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180公里,全区乡村道双车道公路比例提升至38%,通行政村双车道公路覆盖率大于90%,居民集中居住点与农村新兴经济节点有等级公路通达。强化建设市场质量监管和安全督导,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人和问责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杜绝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二是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到2018年,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的比例不小于90%,危桥改造达标率达100%。

  三是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到2018年,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完成镇村公交、校车和城乡客运班线优化的配套道路和安保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任务。县道、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的村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100%。

  四是实施农村公路绿化提升工程。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提高农村公路绿化率,新改建农村公路须同步实施绿化工程。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杂物、堆积物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路肩坚实、无杂物,边坡稳定,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到2018年,区交通运输部门完成县道宜林路段绿化28.599公里,确保县道绿化率达98%;各镇(区、街道)完成乡道宜林路段绿化439公里,确保各镇区乡道绿化率达95%;完成村道宜林路段绿化755公里,确保村道绿化率达90%;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二)围绕管好农村公路,规范完善四项机制

  一是完善责任机制。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组织领导;区交通运输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农村公路工程的实施和督导工作;区公路管理机构(路政大队)具体承担县道养护管理工作以及县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各镇(区、街道)承担本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做好村道并协助做好乡道的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各镇(区、街道)应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正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到2018年,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区级、镇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运作正常比例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按照《金坛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坛政发〔2008〕25号)进行资金配比。

  四是完善执法机制。实行“区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路政管理工作机制,构建综合执法体系,发挥交管所路政中队作用,创新交通执法模式。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区交通运输部门和各镇(区、街道)可以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加强农村公路超限车辆治理,可利用移动检测设备,采取流动检测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努力防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到2018年,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或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建立由路政员、监管员、护路员等组成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和农村公路路政群管(协管)网络,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

  (三)围绕养好农村公路,着力实现四化养护

  一是实现养护队伍专业化。全面实行县道小修保养及县道大中修工程公开招投标制,选择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乡村道的日常保洁小修保养,由各镇(区、街道)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专业的养护队伍,并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以养护质量和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加强养护技术培训,区和各镇(区、街道)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一次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培训。

  二是实现养护作业标准化。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标准为基础,以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安全耐久为原则,建立健全适应本地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体系。积极推广废旧路面材料、轮胎、建筑垃圾等废物循环利用技术。

  三是实现养护维修常态化。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每年年初区和各镇(区、街道)两级农路办要分别制定县道、乡村道的年度大中修计划,落实大中修经费,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技术指南》进行实施。每年县道大中修工程规模达到养护里程的8%;各镇(区、街道)乡村道大中修工程规模达到养护里程的3%以上。到2018年,全区优、良、中等路的比率达到县道不低于90%、乡村道不低于80%的目标,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稳中有升。

  四是实现养护管理信息化。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步伐,使用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全面实现农村公路与桥梁基本信息、养护检查与评定情况、营运状况等内容信息化,科学确定和实施养护计划,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推广使用多功能路况检测车,加强路况检测和提高检测效率。

  (四)围绕运营好农村公路,切实做到四个提升

  一是提升运输服务网络。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的总体思路,加快完善我区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线区政府主导,交通、公安、教育、安监、各镇(区、街道)等部门和单位协同参与的审核机制。对新增农村客运班线,严格对照规则进行审核,不符合通行条件的一律不得新增。

  二是提升运营客车性能。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将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将所需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将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作为服务民生的“惠民工程”,发展指标纳入城乡一体化、科学发展评价等考核指标体系。

  三是提升客运成本监测水平。建立城乡道路客运补贴评价指标体系,对城乡道路客运经营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与评估,合理界定经营性亏损和政策性亏损,并对政策性亏损给予财政补贴。成立区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统筹机制,将公安、住建、交通、规划、财政等部门均纳入其中,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便于形成合力,确保我区镇村公交开通率达100%、客运一体发展水平达5A级。

  四是提升软硬件建设水平。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理念,大力推进区、镇、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大力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大力发展适用于农村物流的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运作、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先行试点与有序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物流试点和示范工程,逐步改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条件,大力推进农村物流中心建设。鼓励、支持专业化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等方式,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到2018年,基本建成覆盖区、镇、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4月):调研摸底我区农村公路的基本情况,梳理完善管理养护考核各项制度,在此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确定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目标,全方位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强化管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至2018年11月):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目标,细化措施,加强考核,确保“四好农村路”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位;每年5月、11月上旬,各镇(区、街道)要向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并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分析,对工作目标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向社会公布。

  (三)考核验收阶段(每年11月份)。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改。自评达标后,在11月上旬将总结材料上报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对各单位“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活动成效进行评估并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区政府。

  五、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交通和各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将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正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并将镇、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各镇(区、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二)落实工作责任。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区政府对各镇(区、街道)年度考核范围,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让百姓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三)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加强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评,考评结果与责任主体的工作绩效、评先评优、奖罚体系挂钩。以效能推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建设质量的提高。

  (四)开展创建活动。全区将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全面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区、街道)、“示范样板路”和提档升级改造优良工程等创建活动,对创建成功给予一定的奖励。在此基础上,争取到2018年底,将我区建成江苏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区)。

  (五)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努力争取政府债券、各种扶贫和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积极争取省补资金、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列入镇、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建安费由区交通运输部门和属地政府共同承担,分摊比例按照《市政府关于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的实施意见》(坛政发〔2013〕134号)文件执行。如各镇(区、街道)未能完成年度下达建设指标,分摊比例按区交通运输部门60%、属地政府40%执行。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附件:1.金坛区“四好农村路”乡村道建设计划

  2.金坛区“四好农村路”乡道绿化计划

  3.金坛区“四好农村路”村道绿化计划 

附件: 坛政办发〔2016〕44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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