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缓解年底集中清欠压力,落实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的方针,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11月1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集中排查检查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准备排查检查工作
本次排查检查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对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提前动员。各镇、街道、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布置,并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排查检查实施方案,指导用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督促其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数额、涉及人员的数量、拖欠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以及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等。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一时难以筹集导致不能及时支付工资的,要向所属镇党委、政府汇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采取应急稳控和帮扶措施,切实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二、强化重点企业监控排查
本次排查检查的重点是工业园区等用人单位集聚区域,加工制造、船舶修造、住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以及资产变现能力弱的租赁型、中小型企业。要将今年以来曾因欠薪引发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列入重点监察对象,落实专人进行跟踪和督促。对其中涉及人数较多、数额较大、可能导致欠薪逃匿的企业,明确跟踪负责人和处置措施,以确保发现和报告早,防范和化解在先。全区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将建立“重点欠薪预警企业名单”公布制度,区劳动监察大队将以《每周工作简报》形式予以公布。凡欠薪涉及金额500万元以上或涉及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以及存在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的,将上报省厅列入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三、严肃处理拖欠克扣工资行为
对查实存在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行为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将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及时总结报送排查检查情况
各镇、街道要强化排查检查的情况汇总和数据统计与分析,认真梳理本地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研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为下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打下良好基础。请各镇、各相关单位将《金坛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检查登记表》(附后)于11月23日前报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综合科。
联系人:宋志君、黄 琳 联系电话:82839567
附件:金坛区________镇(街道)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登记表 附件.doc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