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坛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坛劳社字〔2005〕第19号)和《金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试行)》(坛人社发〔2013〕112号)等规定,经研究,同意金坛金典口腔门诊部、常州市金坛先锋口腔门诊有限公司、金坛区西城雅康口腔门诊部3家单位为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常州国大仁怡大药房有限公司、常州海邦大药房有限公司、常州金坛建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万士店、常州市方正医药有限公司金坛华城仁德堂店、常州市方正医药有限公司金坛金宜店、常州市方正医药有限公司金坛青年公寓店、常州市方正医药有限公司金坛天安花园店、常州市金坛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东方店、常州市金坛建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河滨店、常州市正大医药有限公司金坛新城分公司、常州市上善大药房有限公司居善地分店、常州市金坛区万众药房有限公司五叶店、常州市爱心大药房有限公司13家单位为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请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按要求做好开通医保业务的工作。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