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金坛区人社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一城一区一山一水”发展战略,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服务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突出重点、瞄准难点、创新举措、精准发力,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人社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11246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037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5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78 %。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930人。扶持创业1211人,创业带动就业6055人。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岗位4226个,组织193名高校毕业生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人才引育提质增效。人才总量新增5347人,专业技术人才新增3361人;引进高层次人才312人,常州市级以上领军人才10人;12人入选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第七批C类优先支持项目;引进外国智力项目7项;新增国家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家。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达635人。
——社会保障建立健全。企业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分别净增参保3858人、3550人、3858人、3600人、5062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7.9万人,覆盖率99.7%,续保缴费率95%以上。机关事业保险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退休工人体检、资格认证及社区管理率均达到95%以上。
——人事管理规范有序。顺利完成2014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励工作。全区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2663人、事业单位10304人参加了考核,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分别为489人、1608人。新招录公务员69人,初任培训率100%。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9人,聘用合同签订率100%。完成10名军转干部和2名随调家属安置任务。
——劳动关系保持和谐。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8%以上。及时发布我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出台企业工资最低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46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截至目前,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12户,人均监察64户,涉及劳动者2.4万人。共立案查处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225件,省联动平台办理投诉举报案件174件。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767件。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案件受理率100%,按期结案率100%。
二、工作举措亮点纷呈
(一)坚持完善体系搭建平台,稳定就业促创业。一是就业服务优化升级。扎实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全年举办各类人力资源洽谈会61场,服务进场招聘用人单位近3000轮次,服务进场求职各类人员2万余名,促进本地富余人力资源就近就业。先后开通了“企业通短信平台”、“人力资源市场微博服务厅”、“找工作就业服务群”等网络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传递迅速的优势,实时发布就业信息,为求职者提供“指尖上的就业顾问”。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日点击超过1200人次,新增注册企业会员869家,新增个人会员11315人,发布网络招聘信息1347条。“搭建人力资源精准服务平台”获常州市人社局工作创新奖。二是创业扶持一人一策。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在文化社区和翠园社区分别举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培训宣传活动和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出台《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办法》和《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实施细则》,为全区761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登记,提供“一人一策”针对性帮扶。今年,我区两个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选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获20万元创业资金。局创业培训实训基地被评为“江苏省创业培训示范基地”,获省级补助30万元。薛埠镇大学生创业团队赢得常州市第二届大学生创业大赛二等奖。三是技能培训渐成体系。为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目标,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和在岗农民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的职业能力培训调查,切实摸清培训需求。联合区总工会、团区委等多家培训机构,利用暑期对我区在外建筑工开展了职业道德、就业技能、安全生产培训,培训鉴定人数达5000多人。联合教育局开展幼儿园保育员培训,141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初级工证书。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高新技术培训665人。全年共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5595人,创业培训843人。
(二)坚持统筹城乡精细管理,健全社保惠民生。一是突出重点扩面征缴。科学制定社会保险扩面计划,合理分解扩面目标,重点抓好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单独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参保工作。加强参保单位欠缴情况常态化筛选清理,对缴费不正常的单位协调地税部门暂停结算。对重点欠费企业共清欠社保资金195万元,并依法征收滞纳金,加重企业违法成本。二是健全制度强化保障。制定出台《关于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办法》,国内首创不通过商业保险,而由医保经办机构经办大病保险业务的新模式。建立了年逾1000余万元的大病保险独立帐户,共为783人次大病患者办理了待遇支付,支出705万元,人均报销比例提高6.7%。同时,帮助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完善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细则,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了相对完整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让广大参保患者享有多层次、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险待遇。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修改完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被征地农民累计纳入社会保障范围9.5万人。今年共办理征地转保6500人,其中近1500人办理了退休手续。546名失水渔民领取了社会保障待遇。三是加强精算合理支出。实施“总额预算+指标控制”医疗费用结算模式,加强对人均次费用、住院床位日、药占比、报销比例等细指标内容的考核,促进各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全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人均次住院医疗费用较去年同比下降550元左右,报销比例提高1.2%。扣除不合理医疗费用86.4万元,责令17家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医保刷卡进行整改。四是稳增待遇普惠民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实现11连调,人均月增资192元,人均养老金达1774元/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90元/月提高至105元/月。历次征地农民生活补贴标准由300元/月提高至375元/月。征地保障第四年龄段养老金由420元/月提高至435元/月;共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定期生活费、一次性养老金等合计4722人,其中正常退休4620人,病退休52人,一次性养老金50人;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213件,认定2124件,结案率96%。
(三)坚持量质并举引才育才,服务发展促转型。一是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全面梳理我区涉企人才政策,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大企业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奖励)力度的实施意见》,突出企业引才主体地位、提高资助标准、完善资助类别,在两高人才引育、人才载体建设、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引进、人才成长激励等形成了完整的政策体系,对加快紧缺人才引进,推动我区经济转型升级发挥积极作用。三是精准发力服务企业用工。专门成立企业用工服务小组,设立返乡就业服务台,编印发放企业用工招聘专刊和《致广大返乡就业人员的一封信》3万份。先后建立陕西宁强等4家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基地,组织68家企业赴外地招工,输入外籍劳动力资源近300名。开展“人社局长金坛行”活动,邀请甘肃西和,陕西勉县、城固等地人社部门领导来坛交流考察,寻求人力资源对接新渠道。组织参加大连、吉林、重庆、兰州、哈尔滨、武汉等人才推介会,多渠道引进领军人才。实施“名校优才计划”,先后组织72家企业赴省内外高校举办11场人才专场招聘会,共引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437人,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92人。成功举办金沙乐业工程“百所职校金坛行”校政企合作项目对接会,全区36家重点企业、招商引资新入户项目与22家省内外高职院校实现技能型人才引育供给无缝对接,校政企合作协议签订率100%。三是逐步提升人才项目质量。1人成功入选2015年度省“双创计划”;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第七批优先支持项目面谈评估,我区19个申报项目中有4项获评A等级,12项获评B等级,项目质量较往年大幅提升;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基地)有2人先后入选了省第12批“六大人才高峰”和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
(四)坚持依法依规稳慎推进,人事改革循序渐进。一是人事管理更加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完善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公开招聘等三项制度, 对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督促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10304人,签订率保持100%。引入公务员平时考核机制,推广金坛经济开发区日志式日常考核。公务员初任以及在职培训做到凡进必训,凡提必训。二是各项改革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坚持市区政策统一、分级经办原则,统一视同缴费指数,维护参保人员利益。扎实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机关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晋升职级进行了测算。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文件精神及要求,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并于年底前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预缴预扣工作。三是招录工作安全平稳。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外聘考官、纪委监督等方式,把牢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各个关键环节,确保招录工作全程做到公开公正、零事故、零违纪。2015年全区事业单位共录用249人。
(五)坚持动态监控预测预防,劳动关系持续稳定。一是主动出击依法处置。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力度,累计巡查企业179家,下发《限期改正指令书》26份,《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35份。认真开展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劳动关系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先后排查企业650家,实地检查企业340家。与住建委、公安联合实地检查8家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为1500余名劳动者追讨工资近2千万元。依法妥善处置了中策橡胶厂房工程、华盛恒能、维泰光电、云翔汽车等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性事件41起,其中欠薪逃逸2起,依法移送公安2起,为2749名劳动者追发工资3691万元。二是“两网”建设持续加强。积极开展省级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示范区创建。指导指前镇、东城街道争创常州市劳动监察合格网格单位。在对国电兆晶、舜尧服饰等9家常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授牌基础上,继续申报创建8家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三是调处体系日臻完善。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召开了全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会议,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依托省调解仲裁管理系统和市电子政务平台,劳动人事仲裁案件目前已经做到实时同步网上运行。设立金城镇、尧塘街道两个标准化巡回仲裁庭,筹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建立多层次调节体系,方便当事人就近处理劳动争议,提高了仲裁效率。
(六)坚持完善基础下沉服务,固本强基提能力。一是行政权力阳光运行。2015年作出行政许可决定66份,其中特殊工时55份,涉及职工总人数29590人。网上权力运行数合计332万件,当天业务当天上传阳光权力平台。连续八年实现劳动人事仲裁零改判、行政复议零撤销、行政诉讼零败诉。二是业务经办更加便民。合理划分窗口功能,养老补缴、征地转保、异地转移等业务实行一窗式办理。在常州地区首创与殡仪馆联网比对的社保认证方式,认证率达到99.2%。社会保障卡全区累计发卡突破40万张,并于今年10月起在全省率先实现与银行系统全面对接,开通八大金融服务功能,推进全业务经办。在“四个不出村”服务基础上,全面推进城乡居保便民服务标准化管理,建成80家便民服务标准化示范点,便民服务标准化率达到66%,被评为全省“城乡居保参保登记、权益查询、保费缴纳、待遇领取‘四个不出村’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三是档案管理更加规范。会同组织部、档案局做好全区聘用干部、附属编制人员档案收集整理、移交。积极做好全区公务员“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审核认定。规范社保业务档案,整理形成近8万余条数据目录,同步电子化扫描48万多张,档案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七)坚持锻造队伍改进作风,凝心聚力树形象。一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推进。坚持以上率下,层层推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问题查找和整改扎实有效。特邀中国好人、江苏省最美基层干部严清华做《律己修身,扎牢为民服务的根》辅导报告,党政主要领导上专题党课,党员干部和职工普遍受到了教育。二是党建活动亮点纷呈。紧扣“展人社风采,为党旗增辉”主题,深入实施组织聚力、学习引领、项目创新、作风锻造、和谐创建五大工程,开展人社党员干部“百村千企行”活动,由局领导带领全局154名党员干部,分为8个小组挂钩联系全区行政村、社区和企业,开展主动服务和问需服务。开展了“贴心服务百分百,群众满意百分百”“双百服务”行动。编印发放《人社便民服务卡》2000张。组织农民工维权、农保征地保障、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等11个岗位(科室)争创党员示范岗。成功举办首届“人社文化周”活动,丰富充实了人社机关文化内涵。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坚持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推进人社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压力传导。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分四批对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34名负责人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集中约谈,组织中层以上干部62人参观了常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锻造了良好的局风行风。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一是部门之间工作不平衡;二是创新工作有待加强;三是业务经办有待优化。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高度重视,并尽快拿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对于今后五年至关重要。我局将按照上级人社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对人社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依法行政为路径,全力促进就业创业,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公务员和人事工资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促改革、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实现“十三五”时期我区人社事业发展的“开门红”。
(一)以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突出抓好就业创业工作。今年就业工作的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9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形势更加复杂的情况下,稳定和扩大就业的任务更重、难度更大。要坚持将促进就业创业作为重中之重,打好政策促进、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组合拳,以就业创业保障安居乐业。一是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确保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见效,将政策用好用足。优化就业资金支出结构,全面实行政策享受实名制管理,更加精准发挥就业资金引导作用。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特别是要加强对“互联网+”等新就业形态的研究扶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二是做好结构调整中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和预测预警,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指导企业规范、有序、有效地安置好分流职工,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研究制定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预案,采取稳定岗位、职业培训、就业帮扶、就业服务等综合性措施,更好发挥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在安置职工中的作用,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三是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进一步细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举措,健全“一册一表”信息采集制度,力求做到登记管理、跟踪服务、政策落实“三到位”,实名登记率和就业服务率达到两个100%。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统筹做好托底帮扶城乡困难人员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继续确保城乡“双零”家庭动态清零。四是加强就业创业培训。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应对结构性就业矛盾,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建立培训对象甄选、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培训主体报告和培训师资管理制度,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技能鉴定工作,对有愿望的企业开展专项培训,鼓励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提高企业整体用工素质。五是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月和政策宣传月、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巡回校园招聘会等专项活动。整合现有资源,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打造“互联网+就业创业”平台。探索实施公共就业创业“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全区争取新建2个以上常州市级创业孵化园、大学生创业园,为不同层次的创业者提供场地和服务,提升创业孵化成功率。
(二)以推进扩面提标为手段,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今年,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是国家推进结构性改革中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四大改革之一,我们区一级人社部门作为改革的末端实施者,要通过关键环节的改革突破,促进改革落地,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一是进一步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全省改革六统一政策标准,实现按新制度稳健运行。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研究,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二是持续抓好参保扩面。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加强部门联动、目标考核和社保稽核,以单独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扩面为抓手,按行业统一参保比例,逐步推进企业依法参保,今年企业养老、职工医疗保险净增参保3000人以上。高度重视、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整合到位后,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征缴。做好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推进新增被征地农民刚性进保,帮助困难群体参保续保。三是统筹调整基本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以上。统筹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四是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贯彻实施《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完成本统筹地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按“单病种、日间费用”结算的设置和运行。加强异地就医监管力度,探索实施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考核制度,建立健全长效考评管理机制。
(三)以提升服务水平为突破,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建立完善人才集聚和培训机制,全年引进高层次人才200人,其中常州市级以上领军型人才8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679人。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一是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开展领军型创业人才发展情况调研。做好高层次人才需求调查,制定人才引进专业目录,实施精准引才、精准资助。出台人才引进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规范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开展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调查,对违反申请资助条件的追回专项资金,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列入负面清单。二是全力服务企业用工。定期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适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服务的意见》。继续组织跨省劳务协作交流和校政企合作活动,多渠道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加强与外省市人社部门的协作,委托其组织推荐城乡劳动力和各类毕业生来坛、在坛就业。引导企业通过人文关怀推广“以工带工”的方式招工。三是继续开展人才交流对接活动。继续开展“百所职校金坛行”、“人社局长金坛行”活动,组织20多家全国职业院校招生就业处领导来坛参观考察,签订合作协议,为企业引进各类人才搭建平台。创新开展“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一方面充分利用合作高校工作站,以项目对接为抓手,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面也为企业引育高层次人才。四是强化高技能人才培育。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高技能人才项目绩效评估制度,提高高技能人才配置和服务水平。继续推进以结合企业岗位能力评价为主的企业内评价等多元化评价方式,深入汽车、建筑、服装、光伏等我区支柱行业摸底调查,主动服务,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内评”的积极性。
(四)以规范管理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的探索研究,加强人事制度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建设。一是把好人员招录关口。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2016年度公务员和参公单位人员的招录工作。加强事业单位人员招考重点环节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定落实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确保招考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考试风险点的梳理和管理,有效监控和预防各类安全风险。继续对卫生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二是发挥考核激励作用。认真完成2015年度机关事业人员考核和行政奖励工作。进一步探索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开发区考核联系点的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典型示范,大力推动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向前发展。注重公务员考核结果综合运用,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评价、导向和激励作用。三是加强人事管理工作。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这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旦上级统一部署,要迅速贯彻落实。加强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规范管理。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符合条件人员的职级晋升和待遇兑现。做好新审批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的参公培训、登记工作。妥善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扎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稳定工作。
(五)以强化执法维权为路径,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施策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减少不稳定因素,构建和谐稳定的用人环境。一是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实施集体合同攻坚计划,加大区域、行业和专项集体合同推进力度。重点规范小微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用工行为。二是着力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建立劳动关系动态监测预警和定期分析研判制度,针对产业结构调整中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可能激化的风险,协调多部门积极应对,做到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对接机制“三明确”。继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加强书面审查、日常巡查、执法检查等信息的共享与有效对接,开展经常性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深入推行用工单位守法诚信考评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健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动惩戒并公开曝光。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专项核查力度,尽最大努力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拓宽监察执法领域,逐步实现巡查重点由大中型企业向小微型企业的转变,有效遏制重点领域劳动保障违法事件高发态势。四是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开展“仲裁服务年”活动,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支持工会、商(协)会依法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逐步在所有镇(区)、街道成立仲裁办事点,形成阶梯式的调解仲裁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调解服务平台运行效率和质量。加强与工会、司法等部门协调,探索重大集体争议的多方联动调解和快速仲裁机制。
(六)以加强效能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密切关注群众期盼,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业务下沉、服务前移,持续提升效能建设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区委十二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加强班子建设,维护班子团结。二是打造“法制人社”。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依法履职。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继续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着力打造“三零”法治建设品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行政应诉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力争连续九年实现劳动人事仲裁零改判、行政复议零撤销、行政诉讼零败诉。三是提升服务效能。以局下属事业单位整合为契机,借鉴周边地区成功经验,所有窗口办理业务不再区分业务类别,采取叫号形式统一接件受理,试行“一窗式”服务。强化镇村平台标准化建设,为每个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安装“便民通”及相关设备,将金融便民服务终端向全区所有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延伸,全力打造“15分钟人社公共服务圈”。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一网一卡一窗一号”信息化平台,重点开发网上办事大厅软件,提供网上行政服务。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机关事业人事编制信息系统、劳动关系管理系统建设,切实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依托银社平台,重点完善社会保障卡现有八大金融功能,实现“一卡多用”和“一卡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