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镇、开发区 > 朱林镇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6年朱林镇水利工程汛前大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329/2016-0000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朱林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朱政发〔2016〕24号 发布机构 朱林镇
产生日期 2016-03-03 发布日期 2016-07-2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6年朱林镇水利工程汛前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朱林镇水利工程汛前大检查的通知
朱政发〔2016〕24号

  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检查是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进一步做好今年防汛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镇各项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根据金坛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坛防指字[20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水利工程汛前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驻村领导、全体村干部及水利站有关人员

  二、检查时间

  2016年3月4日—3月9日

  三、集中地点

  各村委会办公室

  四、检查方法

  各村自行检查(水利站人员参加重点圩段检查)

  五、检查的内容及要求

  1、对所有圩堤、圩口涵、闸必须进行试关、启闭、真正做到按要求查全、查细、查实。对重点水利工程、重要险工地段,镇政府与有关部门进行抽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圩堤险工隐患及涵闸病险等情况,必须尽快落实处理方案,并指定专人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度汛。

  3、对灌排引水河道指派专人实地堪察,并对淤塞情况进行统计。

  4、检查时必须详细记录检查情况,记录汇总表必须有村主要负责人签名。检查结束后,有关检查表各村在3月9日前交镇水利站,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 2016 24关于开展2016年朱林镇水利工程汛前大检查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