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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公布标准地名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08/2016-00018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民政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地名办〔2016〕10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6-04-22 公开日期 2016-05-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公布标准地名的通知
 
关于公布标准地名的通知
坛地名办〔2016〕10号

  根据坛政办〔2016〕271号文单和坛政办〔2016〕272号文单批准,现公布标准地名如下:

  市民中心:东至金山路,西至东环一路,南至金坛大道,北至金桂路。

  汇业路(延伸段):东至标准厂房一期,西至常州市兴远五金机械配件厂,南至兴明路(延伸段),北至兴河西路。

  兴明路(延伸段):东至汇锦路,西至复兴路,南至标准厂房一期(南区),北至标准厂房一期(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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