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民政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公布标准地名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08/2016-00015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民政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地名办〔2016〕5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6-03-28 公开日期 2016-04-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公布标准地名的通知
 
关于公布标准地名的通知
坛地名办〔2016〕5号

  根据坛政办〔2016〕223号文单批准,现公布标准地名如下:

  虹品街:东起虹桥路,西至滨河广场,南临滨河星城,北靠虹桥小商品城。

  滨河路(延伸段):南至南环一路,北至市场路,东临滨河星城,西靠滨河广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