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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编制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金坛”网(www.jsj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1号;邮编:213200;电话:0519-8232871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上报制度、政府信息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安全,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截止2015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有序。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财政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等媒体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2015年1—12月份,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上报各类信息量总数为 45条,内容涉及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及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等;通过《金坛信息》、《财政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41条,《财政网站》网上咨询答复5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1、按照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再学习,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确保信息的及时公开和更新。
2、与时俱进,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渠道、创新载体,通过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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