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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刘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6-0010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人事任免 政府办 政府人事任免
文件编号 坛政干〔2016〕47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6-10-18 公开日期 2016-10-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刘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刘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坛政干〔2016〕47号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确定施君等889名同志为江苏省第九批科技镇长团成员的通知》(苏组通〔2016〕86号)和中共金坛区委坛委组字〔2016〕148号提名通知,经研究决定:

  刘军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强同志任区科技局副局长;

  孙华强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明同志任区农林局副局长。

  上述同志的挂职时间为1年,挂职期满自行免职,不另行文。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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