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确定施君等889名同志为江苏省第九批科技镇长团成员的通知》(苏组通〔2016〕86号)和中共金坛区委坛委组字〔2016〕148号提名通知,经研究决定:
刘军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强同志任区科技局副局长;
孙华强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明同志任区农林局副局长。
上述同志的挂职时间为1年,挂职期满自行免职,不另行文。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