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金坛区委坛委组字〔2016〕145号提名通知,经研究决定:
宋志龙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分局局长;
李建军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城分局局长;
陈春梅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城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国富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薛埠分局局长;
沈斌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溪分局局长;
葛洪俊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朱林分局局长;
储庆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前分局局长;
王光明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儒林分局局长;
范卫庆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尧塘分局局长。
因机构改革,原金坛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