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金坛区委坛委组字〔2016〕119号提名通知,经研究决定:
祝洪林同志任区地方志编纂工作办公室主任;
黄建南同志任区中小企业局局长;
王洪祥同志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张永明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阎炳泉同志任区茅山老区经济开发办公室主任;
谭瑞军同志任江苏省华罗庚中学校长;
苏建华同志任区人民医院院长;
史金兔同志任主任科员;
免去赵利群同志区地方志编纂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孔繁俊同志区地方志编纂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海平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贺美华同志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游诸林同志区中小企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谢臣相同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林凤同志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建俊同志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束卫平同志区茅山老区经济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廖伟文同志江苏省华罗庚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倪益民同志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