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金坛区委坛委组字〔2016〕117号提名通知,经研究决定:
陶俊同志任江苏省金坛长荡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周建立同志任江苏省金坛长荡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区农林局副局长职务;
丁皓同志任江苏省金坛长荡湖旅游度假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张大勇同志任江苏省金坛长荡湖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伟忠同志任江苏省金坛长荡湖旅游度假区综合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宋建春同志任江苏省金坛长荡湖旅游度假区财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因机构升格更名,原区长荡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