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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胡红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6-0004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人事任免 政府办 政府人事任免
文件编号 坛政干〔2016〕1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6-05-20 公开日期 2016-05-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胡红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胡红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坛政干〔2016〕12号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确定胡永红等827名同志为江苏省第八批科技镇长团成员的通知》(苏组通〔2015〕78号)精神和中共金坛区委坛委组字〔2016〕60号提名通知,经研究决定:

  胡红明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贤杰同志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叶建军同志任区科技局副局长;

  黄辉同志任区水利局副局长;

  张明同志任区农林局副局长;

  唐双凌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上述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5年8月算起,任职时间1年,任职期满职务自行免除,不另行文。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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