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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两个加快”目标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67/2016-0001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交通运输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交运办〔2016〕43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6-06-03 公开日期 2016-06-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两个加快”目标任务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两个加快”目标任务的通知
坛交运办〔2016〕43号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区“两个加快”目标管理考核的实施意见》(坛委办字〔2016〕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全系统项目引进和项目建设工作力度,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两个加快”工作的积极性,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经局研究,决定分配下达2016年度交通运输系统“两个加快”目标任务(见附表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目标任务以完成的工业项目协议投资额为考核目标值,协议投资额以正式投资(合作)协议文本内容为准,外资项目按汇率折算。区内现有企业再投资,不作为项目引进计算。项目开工,以项目主体建筑实现正负零为准。项目实际投入额,是指开工项目已投入的实际资金。工业项目的开工认定及实际投入额核定由区经信局负责。考核涉及相关数据的采集、核定由区商务局负责牵头落实。

  二、各单位引进项目的确认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项目信息由各单位首先掌握,并首先联系项目投资方;(2)各单位参与项目投资方接待和商务谈判;(3)项目落地镇区、投资方、区级部门(单位)、引荐人本人四方一致书面确认。

  2016年度新签约引进项目情况,由项目引进单位按要求备齐资料送区商务局审核,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三、考核纪律。如发生以下情况,则由局纪委按规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项目引荐人的责任,并收回已发放的各类奖励:(1)冒用镇区引进的项目;(2)签订虚假投资(合作)协议;(3)人为放大协议投资额;(4)其它情况。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个加快”工作,重点加强对落地项目的引进,要加强往年有效项目信息的跟踪,争取落地建设。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完成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并与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挂钩,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取消评

  先评优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交通运输系统“两个加快”目标任务表;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6月3日

  附件1:

  交通运输系统“两个加快”目标任务表

  

  序号

  单 位

  协议投资额(亿元)

  备注

  1

  局机关

  1

 

  2

  公路管理处

  0.5

 

  3

  运输管理处

  0.5

 

  4

  航道管理处

  0.5

 

  5

  地方海事处

  0.5

 

  6

  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

  0.5

 

  7

  交通产业集团

  0.5

 

  8

  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0.5

 

  9

  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

  0.3

 

  10

  常溧公路金坛收费站

  0.5

 

  11

  金宜公路儒林收费站

  0.5

 

  合 计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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