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区“两个加快”目标管理考核的实施意见》(坛委办字〔2016〕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全系统项目引进和项目建设工作力度,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两个加快”工作的积极性,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经局研究,决定分配下达2016年度交通运输系统“两个加快”目标任务(见附表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目标任务以完成的工业项目协议投资额为考核目标值,协议投资额以正式投资(合作)协议文本内容为准,外资项目按汇率折算。区内现有企业再投资,不作为项目引进计算。项目开工,以项目主体建筑实现正负零为准。项目实际投入额,是指开工项目已投入的实际资金。工业项目的开工认定及实际投入额核定由区经信局负责。考核涉及相关数据的采集、核定由区商务局负责牵头落实。 二、各单位引进项目的确认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项目信息由各单位首先掌握,并首先联系项目投资方;(2)各单位参与项目投资方接待和商务谈判;(3)项目落地镇区、投资方、区级部门(单位)、引荐人本人四方一致书面确认。 2016年度新签约引进项目情况,由项目引进单位按要求备齐资料送区商务局审核,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三、考核纪律。如发生以下情况,则由局纪委按规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项目引荐人的责任,并收回已发放的各类奖励:(1)冒用镇区引进的项目;(2)签订虚假投资(合作)协议;(3)人为放大协议投资额;(4)其它情况。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个加快”工作,重点加强对落地项目的引进,要加强往年有效项目信息的跟踪,争取落地建设。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完成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并与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挂钩,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取消评 先评优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交通运输系统“两个加快”目标任务表;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6月3日 附件1: 交通运输系统“两个加快”目标任务表 序号 | 单 位 | 协议投资额(亿元) | 备注 | 1 | 局机关 | 1 | | 2 | 公路管理处 | 0.5 | | 3 | 运输管理处 | 0.5 | | 4 | 航道管理处 | 0.5 | | 5 | 地方海事处 | 0.5 | | 6 | 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 | 0.5 | | 7 | 交通产业集团 | 0.5 | | 8 | 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 0.5 | | 9 | 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 | 0.3 | | 10 | 常溧公路金坛收费站 | 0.5 | | 11 | 金宜公路儒林收费站 | 0.5 | | 合 计 | 5.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