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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明确金坛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中招标、评标方式选取原则的通知
索引号 33899166-5/2016-00014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16〕112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6-08-17 公开日期 2016-08-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明确金坛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中招标、评标方式选取原则的通知
 
关于明确金坛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中招标、评标方式选取原则的通知
坛卫〔2016〕112号

  金坛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第一次集中招标采购已经结束,经过一个多月的运行以来,总体情况良好。《金坛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中第八条评标方式中规定的评标方式有综合评审、竞价和议价三种方式。第一次集中招标采购采取了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和综合评审的评标方式,鉴于目前全区采购的医用耗材品规繁杂,很多品规的年采购金额较少,如目前所有医用耗材均采取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和综合评审的评标方式进行,工作效率和效果将大打折扣。为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提高招标采购工作效率,结合我区医用耗材采购实际,现对招标、评标方式选取的原则做进一步明确。

  一、对于年采购金额大于10万且年采购数量大于1000的品种,采取综合评审的评标方式。招标仍采取网上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评标方式采取综合评审的方式,综合评审的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二、对于年采购金额小于10万或年采购数量小于1000的品种,采取竞价或议价的评标方式。其中,对于1家生产企业的品规只有1家配送企业的,采取议价方式;对于1家生产企业的品规有2家或以上配送企业的,采取竟价方式,价低者入选;以上两种方式采取邀请招标的招标方式,邀请对象为目前已入选采购平台的供应商。具体由药管中心组织谈判小组,依据采购平台的采购数据,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达成一致的入选。

  三、招标结束后,采购单位通过审批,需要新增加的医用耗材均应先采取议价方式进行价格谈判,达成一致的增补进采购平台目录。正常采购后,如该品规达到年采购金额大于10万且年采购数量大于1000这一标准的,药管中心需采取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四、招标结束后,对在6个月内未发生任何采购记录的品规,将暂停该采购目录。如需重新采购,按照本通知第三点执行。

  五、采购平台为所有参考数据来源的唯一途径。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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