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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索引号 014138852/2016-00024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科技局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科技局
生成日期 2016-07-19 公开日期 2016-07-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金坛市委、金坛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坛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坛委发〔2010〕20号)金坛市科学技术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金坛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协调开展政产学研结合工作职责。

  (二)增加配合国内外领军型科技人才引进工作,协调推进其项目产业化职责。

  (三)加强科技进步工作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

  (四)加强全市专利和相关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牵头拟订我市科技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订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负责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实施和产业化,指导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

  (三)研究提出区域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科技、专利和相关知识产权计划,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科技统计与监测工作。

  (四)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五)提出本级科技部门经费预算建议,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及各类科技经费,开展科技经费的内部审计。

  (六)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指导和协调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联系在常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有关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有关工作,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工作。

  (八)牵头拟订促进政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拟订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九)拟订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十)拟订促进社会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促进以可持续发展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十一)参与拟订科技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激励政策建议,配合国内外领军型科技人才引进工作,协调推进其项目产业化。

  (十二)负责全市科技奖励的组织评审工作,负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十三)制定科技合作和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中的有关事项。

  (十四)指导科普规划和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科普工作,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质审查。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金坛市科学技术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力资源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协调;负责有关重要文件、管理制度的调研和起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信息采集、报送,科技宣传工作;负责机关财务预算执行、资金计划使用和资产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保卫、消防、应急预案制定和机关物资、办公设备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市科技拥军和科技强警工作;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     

  参与拟订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和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激励政策建议,配合做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国内外领军型科技人才引进工作,协调推进项目产业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科技前瞻知识的普及、培训和提高;负责金坛市科技创新人才的组织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劳动保障、职称申报、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综合计划科(高新技术产业化科)

  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科技规划与计划的编制;负责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及各类市级科技基金等有关费用计划的编制和管理,并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审定、汇总和组织实施、管理、验收工作;归口上报各类科技统计资料。
    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和争取落实工业领域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如科技支撑、创新基金等);负责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及创新型企业的培育、申报工作;规划、指导科技创新平台(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申报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业的培育。
    研究提出促进农业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国家、省、市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管理和实施;指导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负责国家、省、市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项目申报和实施。

  (三)科技法规与管理科(知识产权管理科)

  负责科技进步政策、措施的拟订、实施;负责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工作;负责科技进步奖与科技进步先进企业的组织评审工作;负责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推进及宣传培训;贯彻落实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牵头拟订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的政策、发展战略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重大专利项目的实施与服务;归口管理专利奖励和专利资助工作;归口申报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各类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计划;负责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专利权;依法协助查处假冒专利和调解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指导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负责管理全市的专利服务机构;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市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

  (四)科技服务与技术市场科

  负责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的管理和协调,促进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管理工作,并指导全市民营科技工作;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质审查;拟订推进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市政产学研合作项目;联系国内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负责与市重点产学研合作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区域科技合作,组织开展全市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等国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承担金坛市人民政府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科学技术局行政编制为1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2-3名,正副科长(主任)6-7名,其中正科长(主任)4名,副科长(副主任)2-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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