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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对全区律师事务所年终综合检查考核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18/2016-0001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司法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司发〔2016〕31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6-12-19 公开日期 2017-01-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对全区律师事务所年终综合检查考核的通知
 
关于对全区律师事务所年终综合检查考核的通知
坛司发〔2016〕31号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区局将于2016年12月26—28日对全区各律师事务所2016年度工作进行年终综合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综合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工作方面
1、建立健全政治学习制度,做到政治学习年有计划,季有安排,专人负责。
2、律师在执业中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定,严格依法执业,诚实守信。能按市局统一要求,制作律师法律服务公示牌,并在所内醒目位置上墙公示。
3、建立律师工作社会监督制度,聘请3名以上社会监督员在所内醒目位置上墙公示,并正常开展活动。
4、党、团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各种活动,并能发挥党、团员的模范作用。
5、能坚持开展一次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建立评查档案。
6、全所人员能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成绩显著。
7、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将律师党建与律师管理有机结合,在抓律师业务管理的同时,指导和协调党建工作。
(二)律师业务工作方面
1、全面开展《律师法》规定的各项业务,并有专业特色和创新,业务开拓有深度和广度。
2、注重社会效益,按规定承办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援助案件。
3、有统一收案、收费制度,设置有分门别类的收案、结案、归档登记簿,审批手续齐全,有所主任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签名。
4、有完整的案件通案制度,刑事、重大复杂的民事案件执行通案制度,除卷宗中有通案表外,所内还设有专门的通案记录台账。
5、有健全的案件归档制度,截止到11月底办结案件归档率达80%以上。
6、业务学习制度健全,每年组织业务学习不少于12次。
7、执业律师参加市级以上年度业务培训不少于40课时,参训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
8、积极撰写业务工作论文,所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律师论文研讨会,并且专职律师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研讨论文。
(三)机构人员方面
1、事务所的设立、变更和各种执业证申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专职律师达到相当规模,各类人员均能持证上岗。
3、有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人员关系归口管理手续齐备。
(四)内部管理方面
1、设立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按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律师业务管理制度,并能认真落实,台账记录齐全、翔实。
2、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各项保障机制健全,为所内专职人员交纳了养老、医疗、执业风险等国家和地方政府及律师行业要求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费用。
3、财会人员均持证上岗,财务管理规范,符合会计制度及税收政策的规定,并按规定建立各项基金,交纳各项税和规费。
4、有完整、规范的法律文书、公章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能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业务统计报表。
(五)装备设施方面
1、所办公场所稳定,内部设计布局合理,适应律师工作特点,人均建筑面积达到15平方米。
2、办公设施先进,配有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所内统一安装宽带上网设施。
3、设有专用图书资料室、档案室、分类整理齐全,图书资料、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健全,保管有序、查阅方便。
二、检查要求
希各所接此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安排好本次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次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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