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四个全覆盖”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江苏省县乡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基本标准》,紧扣局党组确定的2016年度重点目标工作任务,提升全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行程度,现将《金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规范化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2016年2月23日
金坛区司法局
附件: 金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规范化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