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持之以恒推进全区作风建设,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挺纪在前
各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重申相关纪律规定:严禁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代金券,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礼金及旅游、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正面宣传、警示教育等各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让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各项规定深入人心。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本部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密切关注不正之风新动向、新表现,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三、严肃查处问责
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一但发现,局党委将严肃进行查处,绝不手软,并对当事人及部门通报曝光,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同时欢迎每位党员干部积极监督,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2888807,邮箱:188436219@qq.com。
中共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金坛分局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