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局工青妇群团组织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规划局党组
2016年8月18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局工青妇群团组织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更好地加强和改进局工、青、妇群团组织建设工作,发挥群团组织的特殊优势,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等文件要求,为推进新形势下我局群团工作的创新发展,开创我局群团工作新局面,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最广泛把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为早日实现我区在苏南板块快速崛起汇聚强大正能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发挥工青妇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党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动员全局广大职工积极投身转型升级的生动实践,更好地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服务为先、维权为重,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自身影响力和感召力;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创造富有时代特征、群团特色的实践载体和服务品牌,使群团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坚持依法依章、分类指导,支持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有针对性地指导群团组织履行各自职能,促进群团事业全面发展。
三、工作内容
1.围绕中心开展工作。服务大局和中心工作,始终是群团工作的价值所在。局群团组织要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一城一区一山一水”的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两个加快”的工作部署,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完成局全年的重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贡献力量。
2.依法依章组织活动。尊重群团组织性质和特点是做好群团工作的重要原则。局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体现群众特点,创造性开展工作。群团组织要大胆履责、积极作为,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维护职工权益,最广泛吸引和团结职工。
3.服务职工注重实效。局群团组织是职工自己的组织,为职工服务是群团组织的天职。局工会在组织活动和开展工作时要制定具体方案,按规定进行奖励;逢年过节按时发放慰问品,对家庭困难或有特殊情况职工进行慰问,对有特殊情况的退休人员上门服务,会员生日进行慰问;组织职工体检和义务献血,对职工重大疾病保险等进行摸底核查;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组织拥军敬老等活动。局团支部会同局工会、妇联制定全年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志愿者团队服务;结合我局“阳光规划”服务品牌,组织团员青年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引导他们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加强与上级团组织、兄弟部门团组织的联动;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丰富有益的活动,通过拓展交友等活动增加彼此联系;选派团员青年到基层挂职学习;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将他们列入积极分子作为入党发展对象培养,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局妇联应加强对外联系和沟通,重视女职工的成才成长,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她们产假、哺乳期、生病时开展慰问活动;组织开展妇女健康系列教育和健康保险活动;关心职工子女成长,采用不同形式开展慰问活动,按政策规定落实职工子女相关待遇;对局挂钩的贫困家庭学生开展帮扶慰问活动。
4.选优配强群团干部。努力打造政治坚定、团结务实、职工拥护的坚强领导集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拔工作经验丰富、在职工中威信高的同志,推荐作为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人选。尊重群团组织民主选举结果,保持领导干部任期内稳定。群团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重视群团干部培养,全面加强群团干部队伍建设。落实群团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可参加或列席局党组有关工作会议。明确局工会主席、局团支部书记和局妇联主席享受副股级待遇。
5.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局群团组织要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做好群团工作的新要求,严格遵循“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要求,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密切联系基层职工作为根本的工作作风。群团组织干部要带头树立经常联系职工、直接服务职工、真情同职工交友的好作风,竭诚为他们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