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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金坛区“放心餐饮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14117-0/2015-0001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市监〔2015〕33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5-11-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金坛区“放心餐饮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金坛区“放心餐饮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
坛市监〔2015〕33号

  根据常州市《市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15〕6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常州市“放心餐饮示范工程”实施意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坚持企业自律、行业管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监管模式,坚持放心餐饮工程与金坛传统文化、饮食文化、城市文化、道德讲堂活动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百姓饮食安全与健康。

  一、工作目标

  (一)积极扶持餐饮单位打造遵守法律法规、落实标准规范,讲究职业道德、能够诚信自律,食品安全设施齐全、制度完善、管理到位、食品来源清晰、加工过程规范、内外环境清洁的“放心餐饮”示范单位。

  (二)提升餐饮行业从业人员道德水平

  在餐饮行业中围绕食品安全大力开展道德讲堂,开展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为基本形式的活动,大力倡导“诚信经营、爱岗敬业、文明服务、规范管理”等基本道德规范,引导餐饮行业从业人员提升职业道德素质和守法经营意识,从而达到逐步提升整个行业道德水平及规范经营的目标。

  (三)探索有效的餐饮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模式

  探索构建“企业自律、行业管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监管模式,促进企业自律,发挥行业管理作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争取广泛社会监督,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餐饮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模式,不断提升我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确定我区“放心餐饮”示范店创建单位,对照《常州市“放心餐饮”示范单位考核评价表》对创建单位进行分类指导,并在此基础上,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

  (二)进行定期检查、动态监管

  定期对餐馆依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评比的重要依据。群众对餐馆有投诉举报时,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重新公示示范标识。已经被公示为示范标识的餐饮单位发生违法行为时,要根据其违法违规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公示示范标识。依法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公示内容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并适时通过媒体和监督网站平台公布相关信息,提高百姓的知晓率,提升公示的社会效果。

  三、进度安排

  (一)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各项基础性工作

  对参加创建的餐饮单位开展培训,同时广泛社会宣传。

  (二)2015年11月30日前,筛选示范单位,按标准分类指导,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开展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推进工程建设。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影响工程建设中的问题,督促各科室履行职责,推进工程实施,按照辖区管理执法责任,落实工作任务。

  (二)放心餐饮示范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工程,各分局要积极协调,主动服务,提高工作效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积极探讨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培训,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强化道德意识、自律意识,深入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大对放心餐饮工程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社会知晓率;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要加强信息交流与通报,建立健全创建信息发布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反馈问题,总结经验。

  附件:1、常州市“放心餐饮”示范单位考核评价表

  2、金坛区2015年“放心餐饮”示范单位考评验收名单汇总表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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