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质量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企业质量专业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快推进质量强区建设,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根据《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化工、机械电子、纺织、光伏等专业质量管理专家,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界人士踊跃报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建金坛区质量管理专家库,成立常州市金坛区质量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质量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专家办)设在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管科,具体负责专家的管理工作。
二、征集范围
此次专家征集的范围是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企业、行业组织、协(学)会、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等从事各类质量管理工作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三、备选专家基本要求
(一) 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掌握质量管理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掌握现代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三)具有五年以上的质量管理、技术或专业工作经历,有丰富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岁;
(四)掌握质量管理、技术或专业评审方法和技巧,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快速的反应能力,具有全面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书写能力、独立判断和沟通能力;
(五)认真履行评审人员职责,按要求完成评审任务,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公正严明、保守秘密;
(六)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七)所在单位同意推荐或个人自荐。
四、需提交材料
(一)备选专家应填写《质量管理专家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及职称证明的复印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审核。
(二)推荐单位负责审查推荐表内容,确保真实性,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专家办在核实备选专家资格条件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会同相关部门的专家进行会审,根据工作需要及专业领域情况,将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专家库。同等条件下,经单位推荐的专家优先入库。
五、其他事项
(一)凡入选质量管理专家库的专家,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参加有关行业的质量管理专业评审,协助行政机关做好质量管理体系专业监督检查;参与区相关行业质量管理课题研究;符合条件的优先入选有关质量奖评审专家库。
(二)请各有关单位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我区质量专家库备选专家的推荐工作,并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质量管理专家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管科。
联系地址:金坛区西门大街70号市场监督管理局204室
联系人:曹阳 电话 :82357606 邮箱:946560889@qq.com
附件:质量管理专家推荐表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4日
附件:
质量管理专家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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