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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锅炉司炉工培训考核发证的通知
索引号 01414117-0/2015-0000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质监发〔2015〕9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5-04-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锅炉司炉工培训考核发证的通知
 
关于举办锅炉司炉工培训考核发证的通知
坛质监发〔201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操作锅炉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质检总局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效证件,到期未申请复审的视为无效证件。为提高司炉工人的安全技术素质,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司炉工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准备从事锅炉司炉的作业的人员。

  2、操作证即将到期的(含有效期至2015年7月)锅炉司炉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4日

  培训时间:2015年4月15日起,具体培训日程安排详见课程表。

  报名地点:金坛市西环二路33号,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2号楼203室报名,联系电话:82357611,联系人:朱云翔、陈斐。

  培训地点: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2号楼3楼会议室

  三、费用及其它

  1、根据苏价费[2000]43号,苏财综[2000]78号文件精神,参训人员需交培训费、资料费、考核费计480元。

  2、报到时须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一份,身份证原件及申请表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培训结束经理论、实践操作考核,合格者发给全国通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凡复审人员须将原证交回

  希各单位接通知后,妥善安排好生产,按时派员参加培训。

  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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