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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电梯作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索引号 01414117-0/2015-0000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质监发〔2015〕2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5-01-19 公开日期 2015-01-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电梯作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电梯作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坛质监发〔201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为提高电梯管理人员、电梯操作人员安全技术水平,加强和规范电梯使用管理,防止和减少电梯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举办电梯管理人员及电梯操作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电梯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

  2、电梯(货梯、病床梯、餐梯等)的操作人员。

  3、上述无证或2015年2月份前到期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操作持证人员应参加培训考核或复审。

  4、参加培训的人员应有与作业种类向对应文化程度,无妨碍从事相关操作的生理缺陷。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日至1月23日;

  2、培训时间:2015年1月28日8时30分,具体课程安排详见课程表;

  3、报名地点: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2号楼203室(西环二路33号) 联系人:朱云翔、 陈斐 咨询电话:82357611;

  4、培训地点: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2号楼3楼会议室。

  三、培训费用

  根据苏价费[2003]408号、苏财综[2003]157号文件精神,每位学员需交培训费、资料费、证费共计430元。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四、培训须知

  报到时须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申请表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培训结束经理论、实践操作考核,合格者发给全国通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凡复审人员须将原证交回。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妥善安排工作,按时派员参加。

  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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