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民政局 > 规划计划 > 内容
 
信息名称 2015年金坛市民政工作要点
索引号 014138908/2015-0000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民政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5-01-05 公开日期 2015-09-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5年金坛市民政工作要点
 
2015年金坛市民政工作要点

  2015年,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调整年,是“十二五”规划与“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年,是民政法治建设开局年,是民政事业转型发展的关键年。做好全年的民政工作,我们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为统领,扎实开展“新常态、新作为、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完善六大体系建设,狠抓改革关键,突出创新创业,着力转型升级,加强民生保障,注重底线思维,全面推进全市民政事业转型升级。

  一、突出基本民生保障

  1.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的比例提标;困难群众医疗门诊和住院的医疗救助比例提升到70%。

  2.强化临时救助托底功能。出台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落实专项资金,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

  3.开展防灾减灾演练工作,创建1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4.加快城乡社区建设,争创省级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分别为90%和98%。

  5.探索建立“三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机制,提高社会治理工作水平。

  6.巩固扩大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成果,在全市城乡社区推进“减负增效”、“政社互动”工作。严格执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巩固提升社区“减负增效”成果。

  7.依托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完成“四级联动”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8.加强社工孵化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出台社工职业资格激励机制,确保新增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不少于30个,每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达1.24个。

  三、深化双拥优抚安置

  9.认真做好双拥创建迎检工作,全面完成常州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金坛市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目标任务。

  10.健全优抚服务体系。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各类抚恤补助和优待标准,让更多的重点优抚对象分享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纳入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建立现役军人家庭突发事件救助机制。

  11.紧扣抗日战争70周年纪念日等时点,组织开展抗战老兵慰问、烈士公祭等活动。

  12.符合岗位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率达98%;军休干部、士官和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率达98%。退役士兵整体参训率达80%;退役士兵培训职业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双证”获取率和就业率达95%。

  四、促进养老服务改革

  13.增强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实施养老机构安全改造提升工程,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并达到省星级标准。

  14.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细化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办法,确保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50%以上。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探索公办转制、公建民营等多种运营方式。

  15.养老床位净增765张;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5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数比例40%以上;80%以上乡镇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护理员执证上岗率92%以上。

  16.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已成雏形的基础上,加强服务运行正常化建设,40%的城市社区、20%的农村社区提档升级为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农村“老年关爱之家”覆盖率达到12%。

  17.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医养融合。50%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保健和上门服务。

  四、拓展普惠福利政策

  18.提高儿童福利水平。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逐步构建以家庭养育为基础、基本生活费为保障、福利机构为依托的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19.拓展老年人福利。全面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逐步扩大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加快探索老年护理保险等制度。

  20.镇(街道)老年学校建成比例达到90%以上,村(居)老年教学点建成比例达到50%以上,老年人受教育人数占老年人口35%以上。

  21.大力发展慈善和福彩事业。组织开展第14个慈善周活动,积极开发慈善资源,探索慈善事业与社会福利政策的衔接。大力推进福彩销售力度,完成销售目标1亿元;力争2015年在我市增设“中福在线”销售二厅。

  五、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22.每万人拥有登记社会组织数7个以上;上等级社会组织数占应评估总数的50%以上;建成1个以上的乡镇(街道)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

  23.推动公共服务职能购买转移。酝酿出台《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资格认定办法》和《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考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制度,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服务能力。

  24.全面实施社会组织深化改革、孵化培育、能力提升和监督管理四项工程,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分类推进各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25.建立健全市、街道(镇)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网络,重点培育养老便民、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等社会组织。

  六、提高专项服务水平

  26.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查清全市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编制两地图一系统,进一步提升地名信息化服务能力。

  27.提高婚姻收养工作水平。全面推广收养评估试点制度,规范收养工作程序。

  28.推进以监护干预为核心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市、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的救助网络和家庭、学校、社会及司法保护无缝衔接的运行机制。

  七、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29.实施殡仪馆建设工程;建成烈士事迹陈列馆并正式对外开放;完成民政卫星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进一步规划论证“三老中心”(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居家养老管理中心)建设方案。

  八、优化民政工作机制

  30.深化争先发展战略成效。聚焦现代民政创建,继续实施争先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民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突出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加强社区和社工队伍建设、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力争有所突破,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政工作品牌。

  31.强化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富有民政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确保重点部门、关键岗位权力内控和风险防范制度完善。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强化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各项民政惠民政策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合规合法。

  32.加强党建和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完善干部选拔、培养、考核和使用机制,加强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教育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合理优化人员结构,真正做到科学设岗,按岗聘用。

  33.推行依法行政和政策创制。深入抓好民政法制学习、宣传和教育,迎接 “六五”普法期末考评。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民政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及时更新执法依据,落实执法职权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权责。提升民政政策创制水平,明确政策制定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实施效果跟踪。

  34.增强信息化应用能力。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民政信息化基础支撑环境、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开发,重点要对接好搭建社会组织云孵化平台、12349虚拟养老平台、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平台等4个信息化平台,完成民政卫星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构建数字化民政管理服务格局。

  35.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力度,重点关注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保证民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促进厉行节约。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积极筹措资金,有效盘活资源,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并及时做好对直属单位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大民政统计分析工作力度。

  36.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强化信息宣传。围绕“现代民政创建”和“争先发展战略”两个主攻点,做好民政信息宣传工作。健全信息报送考核机制,提升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调研成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