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和汛期历来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高发期,也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为切实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现就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
要深刻认识做好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早计划、早布置、早落实。要认真分析、深刻把握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突出抓紧抓好以防暑降温、防风防汛、防火防爆、防高处坠落、防雷雹、防触电为重点的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努力减少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加强夏季汛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要针对夏季高温、雷电、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认真制定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并立即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一次深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国土、安监部门要以边坡坍塌、滑坡等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和物资五落实。强降雨天气,要立即停止开采,及时撤人并落实防坍塌安全措施,雷电天气要停止一切爆破作业并停产撤人,大风天气要停止高处作业并停产撤人,高温天气要做好户外作业的防护工作,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按照“做两头,歇中间”的办法,尽可能避开中午烈日曝晒,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当温度超过37度,停止一切户外作业,以确保职工安全。
(二)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安监、交通、经信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等环节的防雷击、防高温、防汛工作。要督促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的电气及防雷电保护设施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检查,防静电和避雷设施必须符合规定并经气象部门检测合格。对压力容器设备,太阳照射易发生危险的,要采取有效的防晒措施;对化学品储罐需要使用喷淋降温的,要确保喷淋装置完好而能够正常运行。对高温易燃、遇水易溶、遇水挥发或者遇水释放高温、燃爆的危险化学品,在各个环节要做好防水、防潮、防高温等防范措施。要加强对锈蚀严重的各类化学品输送管道的监控,严防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防暑降温措施,合理调整夏季工作时间,避免因职工疲劳而造成中暑或伤亡事故。要规范夏季劳保用品穿戴,防止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因天气炎热、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而造成中毒烧伤等事故。要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在易发生火灾的部位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采取得力措施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住建部门要认真抓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落实防雷、防雨、防风、防高温措施,在雷雨风天气时,及时停工撤人。在雷雨、大风天气过后,各建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认真排查、核实因天气造成的安全隐患,在隐患排除后再安排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落实好露天野外施工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措施,做好对施工现场脚手架、井架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防止职工高温下身体不适出现坠落现象,气温达到37度时要停止施工。要加强对各类中小型建设工地、拆除工地、外来施工队伍承建的工地的检查,重点检查各类违章施工、违法用工情况以及防暑降温、劳动保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认真落实职业安全健康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各类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交通、水利等部门,也要加强对各自领域建设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律义务,确保施工安全。
(四)加强对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增加对道路交通和运输单位的安全检查频次,加强险路、险段的整治,密切注意道路水毁隐患等情况,将塌方、水毁隐患和多雾路段登记造册,制订相应的防治方案,根据危险性程度,实行分级监控和预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并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制作相应的警示标志。实施巡逻与定点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要路段、重点路口、危险区域的巡逻和控制,对影响行车安全的漫水桥和塌方道路,要及时实施交通管制,限制车辆通行。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客运车辆车况检查和维护保养,坚决防止因高温,车辆发生自燃或危化品燃烧、爆炸、泄漏等事故。
(五)加强对水利工程及地下人防工程的安全监管。水利、人防等部门要加强对水库、河流、岸堤、地下人防工程和可能或经常发生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险工险段组织开展全面、细致、严格的防汛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认真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整改,要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人防。要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救援预案,确保安全度汛。
(六)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消防、人防、安监、旅游、商务、交通、教育、卫生、民政部门要加强商场、超市、车站、地下场所、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的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各镇区、街道、各企事业单位以及城管、住建、供电、农林等部门要做好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广告牌、路灯、建筑工地围墙(围挡)、电线杆、树木等防风加固工作,防止在雷雨大风天气下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等安全事故。各露天生产经营场所要做好高温防范工作,采取各种降温防暑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气温超过37度停止露天作业。放假期间,教育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利用假期时机,做好校舍修缮工作。
三、严格值守,完善预案,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尤其是中、夜班生产的企业,必须有领导带班,确保生产指挥系统全天候正常运作。要坚持巡查制度,特别是加强重点设备、重点工艺、重要环节和电气线路的巡查,确保高温期间设备安全运转。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职工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要避开烈日高温时间,确保职工健康,防止发生中暑。对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确保安全生产。要制定和完善夏季和汛期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物资、人员。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事故的救援工作。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