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丧葬习俗,反对愚昧迷信丧事活动,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素质、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一个重要任务。根据省、市有关殡葬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金坛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我镇于1997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殡葬管理综合治理以来,全镇殡葬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不彻底,特别是近期又出现了不按规定殡葬的苗头,如坟头复垒、新丧骨灰不入公墓、不进入指定区域深埋且仍筑坟头等。为杜绝乱埋乱葬的现象发生和做好清理坟头复垒工作,巩固近年来的殡葬管理成果,促进我镇殡葬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文明化运作,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殡葬管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为加强领导,确保全镇殡葬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镇成立殡葬管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韩巧生
副组长:李 玮
组 员:王和平 王锡生 栾留康 谢晓贤 王治中 朱 谷 刘百超 王洪生 李小留 张锁明 蔡留发 褚 茂 王正平 欧阳云发 孟国强 虞冬雷 王金平 巫中卫 李国和 王才林 邓中一 庄小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民政办,王治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殡葬管理活动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2441150。
二、殡葬管理活动的时间及具体措施
(一)活动时间:3月11日—4月12日
(二)具体措施:
1、建立镇、村(社区)两级管理体系,由镇民政办、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和养殖场具体负责督查丧户的殡葬行为。
2、进一步巩固平坟还田成果,对原来未平整到位的老坟头和复垒坟头,各村(社区)和养殖场必须组织力量,成立平坟还田突击队,予以彻底清除,不留死角。
3、严禁乱埋乱葬,所有新丧骨灰必须统一安放到公墓,对要求深埋的,必须到陈家山公墓、建昌陵园、前亭公墓进行深埋。对仍然实行乱埋乱葬并不按规定执行的丧户,一经发现,镇殡葬管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将严肃处理,一切后果由丧户自负。
三、奖惩措施
为激励广大干群开展殡葬管理活动的积极性,镇政府将对本次殡葬管理活动中涌现的先进村(社区)进行奖励,对未能完成任务的,按村(社区)干部岗位考核责任制意见条款予以扣分。
附件:直溪镇2015年殡葬管理活动方案
直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