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中共直溪镇政法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书 记:王锡生
副书记:栾留康 徐明华 刘 诚
委 员:吴光明 孙建芳 王旭荣 杨志云 尹 辉
纪卫平 沈建华 薛晓吾
特此通知
中共直溪镇委员会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