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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上报《金坛市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
索引号 014139070/2015-0002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报告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水字〔2015〕51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5-03-25 公开日期 2015-03-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上报《金坛市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
 
关于上报《金坛市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
坛水字〔2015〕51号

  根据常州市水利局、财政局《关于对金坛市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常水农〔2011〕45号)要求,金坛市2011年重点县项目已按批复全部完成,经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并通过县级和市级验收,2011年重点县结余资金714万元,拟在项目区及周边水系增做工程。主要包括:沟系整治4条,总长度2.76km,其中:城西中心沟0.2km,太平沟1.3km,荷花港排水沟0.36km,庄河排水沟0.9km。工程概算总投资715.2万元,在工程结余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金坛县级财政配套补足。目前,金坛市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现随文上报。

    金坛市水利局         金坛市财政局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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