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最新要求,按照中央、省、市纪委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聚焦水利中心工作,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强化权力监督,坚决惩治腐败,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纪律保障。
一、抓好政治纪律,着力推进党的纪律建设顺利进行
1.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深入开展党的纪律教育,强化党员干部遵守党章的自觉性,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保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严格落实“三转”。要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到改进作风、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坚守责任担当,树立真抓实干的精神,推进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协调上下左右关系,敢于执纪,善于监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3.狠抓廉政责任。研究部署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深化、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制定《2015年金坛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4.扎实推进廉政机制。坚持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工作,实行水利局党政主要领导与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廉政责任书,增强各单位负责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形成各个责任主体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5.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考核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时建立落实责任制的监督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内部监督系统,实施切实有效的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与绩效相挂钩。
三、抓好宣传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6.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一要加强思想理论教育;二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三要加强社会主义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四要加强工作业务技能教育。五要推行分层分岗差异化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预警教育。认真执行水利局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
7.加强党员干部学习。突出党的纯洁性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党纪法规宣传、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把廉洁价值观念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主要领导至少作一次党风廉政专题讲座,班子成员至少完成一篇反腐倡廉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
8.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继续探索符合水利实际、体现水利特色的廉政文化,进一步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注重廉政文化建设与水利局宣传活动相结合,与党建活动相结合,与工会活动相结合,为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的廉政环境氛围,促进和谐水利建设。
四、抓好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水利惩防体系建设
9.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继续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资金资产、干部人事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利用水利网站、报刊、微博等载体开展经常性的专题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水利局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流程,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检查考核,确保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正常运行。
10.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完善和执行好水利局各项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掐断腐败的根源,不给腐败留任何的余地和空间。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局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以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务、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进行及时提醒和纠正;对工作不力的要实行问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11.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的职能作用,突出抓好水利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实行会签制,严把政策关,杜绝工作中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出现,加强对财务运行、资产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五、抓好作风建设,推进作风行风建设常态化
12.提素质转作风。以“干部素质能力不断增强、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执行落实更加有力、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目标,在“思想理念、制度建设、为民服务、监督检查”上求突破,加强效能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热线”、“文明执法、争先创优”等活动,营造最佳环境,助推强基进位。
13.巩固厉行节约工作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厉行节约、防止奢侈浪费。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旅游长效机制。
14.扎实推行阳光政务。进一步规范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制度,坚持周例会、月例会制度。建立健全和实行民主决策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制度。
15.继续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和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突出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这个核心,确保规范到位、执行到位,促进形成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管。
16.加强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与加强水利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弘扬水利行业精神结合起来,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把群众受益度作为评判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判水利工作的最高标准,切实把水利工作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六、坚持依法执纪,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7.坚决遏制腐败。对腐败现象一律零容忍,继续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工作纪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及时查处水利系统内的违法乱纪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和追究责任对象负责人的相关领导责任。
18.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制度,积极解决涉及纪检监察的信访问题,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针对违纪违规现象,认真分析原因,实行“以案带整改”,发挥其在教育警示、完善制度等方面的治本功能,鼓励水利系统人员相互监督,相互督促。
中共金坛市水利局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