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苏水移民〔2013〕8号)的管理规定,《金坛市薛埠镇东环一路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已由常州市水利局、财政局批复(常水管〔2015〕33号),现转发给你们,要求如下:
一、接文后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抓紧编制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设计并及时组织审查,抓紧招投标工作,择优选取施工单位。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制度。要切实加强对项目质量、进度和财务安全管理。
三、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初验后报市移民管理机构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1.金坛市薛埠镇东环一路桥建设工程概算表
2.《金坛市薛埠镇东环一路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金坛市水利局 金坛市财政局
2015年3月16日 附件:
附件 48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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