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水利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金坛市薛埠镇上阳河下游河道整治及堤岸防护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70/2015-0002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水字〔2015〕47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5-03-16 公开日期 2015-03-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金坛市薛埠镇上阳河下游河道整治及堤岸防护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的通知
 
关于转发《金坛市薛埠镇上阳河下游河道整治及堤岸防护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的通知
坛水字〔2015〕47号

  根据《江苏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苏水移民〔2013〕8号)的管理规定,《金坛市薛埠镇上阳河下游河道整治及堤岸防护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常州市水利局、财政局批复(常水管〔2015〕32号),现转发给你们,要求如下:

  一、接文后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抓紧编制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设计并及时组织审查,抓紧招投标工作,择优选取施工单位。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制度。要切实加强对项目质量、进度和财务安全管理。

  三、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初验后报市移民管理机构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1.金坛市薛埠镇上阳河下游河道整治及堤岸防护工程概算表

              2.《关于金坛市薛埠镇上阳河下游河道整治及堤岸防护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金坛市水利局         金坛市财政局

  2015年3月16日 

附件: 附件 47号.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