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坛人社发〔2015〕10号),现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切实保障职工利益。
附件:关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金坛市水利局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