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报批江苏力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专用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区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坛发改备字〔2014〕0292号)文件精神,经委托河海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审查。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的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标准与规模 项目位于金坛市金城镇工业园区、等外级航道怒江河右岸,建设4个300吨级泊位,其中1个为件杂货泊位,3个为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1000吨级设计)设计年通过能力101万吨。码头采用顺岸式港池布置,泊位长度257m。建设规模及内容符合相关批复要求。 二、总平面布置 基本同意设计推荐的总平面布置方案一。采用顺岸式布置,码头共布置4个泊位,其中3个散货泊位,1个件杂货泊位,码头前沿线基本平行于怒江河航道中心线,占用怒江河岸线长257米。 三、水工建筑物 基本同意水工结构采用设计推荐的方案一。 (一)码头结构采用梯形断面重力式结构,墙身采用M15浆砌片石材料,钢筋混凝土底板厚0.65米,由于场地地质较差,承载力低,地基采用直径0.5m水泥搅拌桩进行地基处理。 (二)码头临水面采用DA-A300H型橡胶护舷,布置100KN系船柱、铁爬梯等设施。 (三)固定式起重机基础段采用局部加大混凝土结构,与普通泊位段衔接。 四、装卸工艺 基本同意推荐的装卸工艺设计。散货泊位装卸考虑采用固定吊进行作业。码头泊位配置1台10t-18m固定式起重机配2m3抓斗进行散货装卸作业,码头前方作业区与后方库场采用装载机配合移动皮带机作业。件杂货泊位采用固定吊配合平板车进行作业。 五、主要辅助及附属设施 基本同意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给排水、采暖、通风、动力、机修、消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卫生、节能等设计。 六、同意工程建设工期为6个月 七、本工程概算的编制基本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要求。江苏力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专用码头工程总概算为1911.3万元。 特此批复。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