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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毕业工作是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提高我市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认真做好2015年小学毕业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评价观,建立完备、科学的发展性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就2015年小学毕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小学毕业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充分发挥“成长记录袋”的教育功能。
2.学业水平考核
(1)市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研制小学各学科学业水平考核方案和学科考查指导意见,全面指导各小学做好毕业考核工作,并组织各小学认真做好各学科质量分析,全面了解全市小学毕业考核情况。
(2)各小学考查学科的教学于6月19日结束,6月22日进行英语口语测试,6月27日(星期六)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毕业考试。考试当天因病或重大事故缺考者、考试科目考试成绩有不达标者,由各小学于7月3日组织补考。
(3)毕业考核成绩采用等级制,分A、B、C、D四个等级。
(二)小学毕业
各学校要严格把握小学毕业标准。凡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和学业水平(语、数、外)考核达标,体育合格,即准予毕业,并报经教育局核准后发给小学毕业证书。考试科目毕业考试成绩有不合格者,经补考后仍有一门不合格或体育不合格者(因病、残免修体育的除外,但应在登记表注明)不予毕业,由小学报经教育局核准后发给小学修业证书。
(三)升学登记
1.凡全市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均应填写《2015年金坛市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参加小学毕业考核。
2.在我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学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毕业考核,领取毕业文凭。对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毕业考核的学生,就读学校应在5月底前出具学业证明,经教育局教育科审批,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其监护人,准予其回原籍参加小学毕业考核。
3.在外地小学就读的金坛市户籍小学毕业生,要求回金坛升学初中,凭户口簿、住房证件和就读小学出具的学业证明和学籍证明(教育部下发的个人标识码),于6月30日前每周一下午统一到教育局教育科办理填表登记手续,同时交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由教育局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
4.各小学毕业班班主任要指导家长正确填写《登记表》有关信息。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加盖学校公章后,报教育局教育科。
《登记表》和《花名册》上交的截止时间为6月28日。
《登记表》采用八位数编号。从左到右,第一、二位为年份号码(今年是15),第三、四位为学校学籍代码,第五、六、七、八位为学生顺序号。《登记表》编号必须与《花名册》以及学生毕业考核的准考证编号相一致。
5.各小学对应届毕业班学生的家庭住址和户籍所在地应逐个核对,确保提供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
(四)工作要求
各小学要加强对毕业班教学工作的管理,严格按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保证考查学科教学、学生集体活动和体育活动的时间。考查学科的教学6月19日结束,不得提前结束新课。
附件:
1.2015年金坛市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登记表
2.2015年金坛市应届小学毕业生变更施教区申请表
3.2015年金坛市——小学应届毕业生花名册
金坛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5日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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