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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 014138836/2015-0002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工信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经信〔2015〕43号 发布机构 经信局
生成日期 2015-08-18 公开日期 2015-08-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常州市金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坛经信〔2015〕43号

各科室、资产公司、幼儿园:

  为深刻汲取天津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确保我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坛政发[2015]93号《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坛安委会[2015]12号《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从8月中旬起至年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以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组织民爆、船舶修造行业的专项整治,严查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为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二、组织落实

  我局成立以李祁同志为组长,游诸林、徐荣坤、杭爱民、谢臣相、许小云、周国平等同志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科长为组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责任分工

  1、李祁同志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内部及民爆、船舶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对指导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予以协调。

  2、游诸林同志具体负责协调局系统幼儿园及资产公司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民爆、船舶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全局的督查工作;

  3、徐荣坤同志负责局幼儿园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4、杭爱民同志负责本局管理的市属企业改制剥离资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指导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5、许小云同志负责民爆、船舶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

  各相关科室配合分管领导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民爆、船舶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由行业科专项负责制定并落实。

  四、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民爆、船舶修造企业;资产公司管理的资产;本局管理的市属企业改制剥离资产;局属幼儿园。

  (二)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情况,建立健全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加强监管,推进安全检查责任制和隐患排查。

  2、相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隐患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

  3、根据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幼儿园、资产公司等,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区政府的文件要求进行;对民爆、船舶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将邀请相关行业专家依据有关法规及专业要求共同进行。

  4、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回头看等工作,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五、时间安排

  我局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将从8月15日-12月31日进行,并持续强化后续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分自查自纠、督查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各安全生产主体要定期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督查整改:在各安全生产主体自查的基础上,局系统将组成检查组,每月对各主体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推动各安全生产主体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3、总结提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予以推广,对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指示批示精神,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通过深入开展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增强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排查、整改一批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局主要领导与资产公司、局管资产、幼儿园等负有管理责任的责任人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分管领导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负有监管责任的领导和科室要与承租户、幼儿园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其加强安全管理。

  3、对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应及时组织整改。幼儿园、资产公司及局管资产的分管领导应组织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难以整改到位的承租单位,中止出租。

  4、局机关负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分管领导及科室,应根据各行业安全生产要求,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中去。

  常州市金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8月18日

  报: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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