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鼓励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坛政发〔2014〕28号)文件精神,以下项目经区、镇审核上报,并通过市发改委、经信局、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的联合评审,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起至2015年2月4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金坛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综合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82822761、82831342,邮箱jsjtyxk@163.com
金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1月29日
附件:
项目公示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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