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21号),结合我市2015年城市建设和管理情况,现将《金坛市201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坛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2日
金坛市201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省、常州市统一部署,为高质量完成我市201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确保三年整治工作圆满收官,全面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依据《金坛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整治规划(2013—2015)》,制定金坛市201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对城市环境薄弱地段实施整治,加快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着力改善城市市容环境面貌,努力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到2015年底,市区城市环境薄弱地段,特别是城中村、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周边环境得到显著提升。
二、重点整治内容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的《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指南〔2014〕》和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我市2015年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十项内容:
(一)整治城郊结合部。全面清理垃圾渣土、露天粪坑、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整治乱设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规范广告设置,增添必要的公厕等基础设施,实施绿化美化,做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2015年对金城镇的上庄、庙西2片城郊结合部实施综合整治,整治面积5.7公顷。(责任单位:金城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住建委、城管局、规划局)
(二)整治城中村。集中清理暴露垃圾、影响市容的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增添路灯、公厕、垃圾箱(房)等基本设施,规范流动人口管理,整治违法违规加工作坊。改造城中村内技防设施,有条件的实行小区式管理,增设门岗及保安服务人员,在主出入口增加视频监控,统一规划停车设施。2015年对赵墓村、邮塘庙、下塘桥、岳庄村、前堡村、周家村、寺巷村7个城中村进行改善型环境综合整治,整治面积38.2公顷。(责任单位:金城镇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西城街道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住建委、城管局、规划局)
(三)整治老旧小区。针对社区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序整治违章搭建,改造老旧管线,修整破损道路,补建绿化植被,增添必要的停车、路灯、社区管理等设施。加强环卫保洁,及时清运垃圾杂物和建筑装潢垃圾。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房屋修缮,有条件的结合房屋出新同步推进屋顶门窗等节能改造。推行专业化物业服务,落实属地长效管理机制。2015年对春风一村、文荟苑、文萃苑3个老旧小区实施整治,面积24.4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委,配合单位:西城街道办,市公安局、城管局、规划局)
(四)整治背街小巷。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重点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增加环卫设施,加大保洁力度,做到无积存垃圾。整治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设广告。增设提升路灯设施,改变黑灯瞎火昏暗状况。改善道路排水设施,消除道路坑洼不平、污水横流现象。整治乱停车辆、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科学设置停车泊位和经营疏导点,做到街巷整洁、管理有序。鼓励有条件的街巷通过整治展示浓郁的市井文化、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2015年对西轿巷、矢巷、火巷3条背街小巷(计780米)进行整治。(责任单位:市住建委,配合单位:西城街道办,市公安局、城管局、规划局)
(五)整治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完善城市排涝体系,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2015年对周家棚、良常路南侧、碧水华庭、西环一路局部、华城路段地块5处低洼易淹易涝片区进行整治,面积210.5公顷。(责任单位:市住建委,配合单位:市水利局、规划局)
(六)整治建设工地。重点围绕现场围挡、出入口硬化、冲洗设施配备使用、扬尘污染控制等方面进行整治,提高文明施工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机制。2015年,对亲亲家园二期、金海湾二期2个建筑工地进行整治。(责任单位:市住建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环保局、城管局)
(七)整治农贸市场。改善农贸市场内部环境,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加强日常保洁,清除垃圾乱堆、污水漫溢等现象,配套完善公厕、垃圾收运等设施。取缔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等行为。整治市场周边乱拉篷布、乱搭乱盖等影响市容行为。规范市场周边店招标牌设置,清理占道灯箱。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2015年,新建春风市场、虹桥市场投入使用,对已完成提标改造的农贸市场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西城街道办,市公安局、城管局)
(八)规范车辆停放。规范交通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在规范道口秩序和完善交通标志、指路标志、诱导标志等基础上,合理划定路内停车区域及泊位标线,实行专人管理,保障道路通行顺畅。严厉查处违规占道、占用盲道、逆向停车等突出问题,加大管控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实现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明显改善。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缓解停车供需矛盾。2015年,利用世纪联华超市周边现有停车设施增加停车泊位,新建八佰伴及周边地区停车场,增加359个停车泊位,新建虹桥市场停车场,增加140个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商务局、城管局、规划局)
(九)规范户外广告设置。重点整治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设施,清除沿街及小区楼顶、墙体、桥体、树木等部位的非法广告。按照《江苏省城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和《金坛市市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专项规划》要求,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加强设置管理,做到布局合理、设计精美、美观靓丽、特色彰显。2015年,完成集中清理5处未经审批、集中整治3处设施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
(十)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分工协作、责任明确、考核科学”的综合管理机制。以城市管理委员会为依托,以常州和金坛两级政府的长效综合考评为抓手,加强对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整治项目的考核频次,强化对未整改问题的督查,促进各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职责,对整治后的项目落实相应的经费和人员进行长效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长效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配合单位:市城管委各成员单位)
三、实施步骤
201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3月13日—3月31日):明确任务,完善方案。市政府召开201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各责任单位对照全年整治任务,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明确责任,方案于2015年3月31日前报市整治办。
第二阶段(4月1日—10月31日):对照方案,实施整治。各责任单位根据全年目标任务和整治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考核评估,表彰先进。市政府组织整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验收,各责任单位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巩固提升,准备迎接上级考核。同时对各责任单位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推进力度大、群众参与度高、整治成效明显和群众满意度高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并与综合整治奖补资金挂钩。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今年是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收官之年,市整治办和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总负责,成立工作机构,安排专职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二)完善政策举措。结合年度城市建设和管理项目的实施,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合理利用建设资金,实行“工程化管理、项目化运作”,实施“一区(重点整治区域)一策”,“一村(城中村)一策”,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整治办要按照目标责任书的任务和要求,对照省整治办的考核办法和验收标准,严格督查考核。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及时做好衔接沟通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四)加大宣传引导。由市整治办牵头,市各宣传部门配合,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各项整治工作要尊重社情民意,扩大公众参与,赢得市民的支持和理解,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通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