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保障全市粮食供应安全,承担有关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拟定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 2、负责全市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负责办理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军粮供应,做好抗灾救助和特需粮油的供应工作。 3、负责地方储备粮管理;协助中央和省级储备粮的收购、储存和调运等工作。 4、负责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布局、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配套制度,依法开展全市流通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地方粮油储备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和全市粮食收购、储备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 6、协调落实粮食信贷资金政策,加强直属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指导全市的粮食财务、会计、审计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1、办公室、2、购销储备科、3、产业发展科、4、财务审计科。按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工会、团委、妇委会。 三、2014年粮食工作主要任务 1、按时完成省市地储粮油收购及轮换工作,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 2、继续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各项监管制度,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3、继续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4、做好危旧粮库新建翻修工作。 5、做好为农服务工作,抓好夏秋两季粮食收购为农服务工作。 四、2014年度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442.66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442.66万元 (二)支出决算442.66万元 1.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229.03万元;医疗卫生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3.47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6.8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3.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3.47万元,要用于局机关开展粮食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从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426.64万元和项目支出16.02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市级粮食部门“三公”经费是指金坛市粮食局机关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2014年市级粮食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0.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比2013年公务接待费1.69万元,减少1.38万元,下降81.7%,主要是公务接待中做到务实节俭、严格标准。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60人次。2014年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无公务用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