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各条线、领域专项规划。一年来,《金坛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教育专项》、《金坛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卫生专项》、《金坛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基本养老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有部分专项规划仍在编制之中,推进较为缓慢。为高质量完成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现根据“十三五”规划编制要求,就加快完成“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对于提升我区综合竞争实力、推动金坛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思想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组建工作班子,细化工作方案,确保规划编制有力、有序推进。
二、理清工作思路。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发展规划与城镇规划、土地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的有效融合,实现“多规合一”。要创新规划指标体系,研究提出预期性、导向性指标的同时,增设一些具有约束力且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认真梳理一批对全区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带动性强的重大工程,对推进社会建设、生态环保、改善民生作用显著的重大项目,对解决突出矛盾、增进公平效率有力的重大政策,增强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
三、科学编制规划。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强对上汇报衔接,及时了解掌握政策动态,争取使改革和发展事项更多纳入上级规划。要加强横向衔接,会同各领域范围内的其他有关部门开展规划编制工作,防止规划碎片化,确保规划目标、规划任务不冲突、不矛盾。要切实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发挥科研机构、专家和网民等社会各界作用,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社会的认可度。
四、明确时序安排。具体分为四个阶段:(1)2015年10月15日前,完成重点专项规划初稿的完善调整,相关数据预计到2015年底,报“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编制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2)2015年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并进行修改完善;(3)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点专项规划送审稿,报编制办公室;(4)2016年3月31日前,区人代会审议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后,各重点专项规划报区政府审议批准。
请规划编制牵头单位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人及联络人名单、联系电话报编制办公室,同时在2015年10月15日前完成专项规划初稿,并以文本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编制办公室。联系人:曹江,联系电话:82821120,邮箱:jtfgjzhk@163.com。
附件:“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 附件:
坛政办发〔2015〕93号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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