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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5-0006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5〕70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5-07-14 公开日期 2015-07-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5〕70号

  依据《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现就做好我区2015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区各相关单位报送本级及所属公共机构2015年上半年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二、报送时间

  2015年7月20日前完成网上报送工作。

  三、报送形式

  各级公共机构登录“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化系统”完成单位基本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填报,不使用纸质形式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公共机构要按照《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要求,依照《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基础信息填报指南》,逐项逐条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建筑物信息、用能设备信息、车辆信息、能源资源消费信息、节能工作信息和其他节能基础信息”,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和发生变化的,要予以完善和更新。填报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要与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费的原始票据数据相对应,确保本单位报送的各类节能基础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真实、准确。

  (二)各部门要抓紧指导和督促本部门所属公共机构,收集汇总各类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及时组织填报;对报送的各类节能基础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费状况严格把关,确保基础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各类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口径统一,符合实际。

  (三)各部门要针对“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化系统”升级后的填报要求,加强应用培训,切实提高所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水平。

  五、注意事项

  (一)鉴于“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化系统”进行了较大改进,请各填报单位按照点击“开始”→“设置”→“控制面板”→“添加/删除程序”的顺序,将原先安装的系统删除,重新下载安装系统(原先填报的数据系统已保存)。同时,在软件的“基本信息”栏目中将原先的“金坛市”改成“金坛区”。

  (二)系统下载请登录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站服务大厅“下载中心”或QQ群文件(群号:296137317)下载。

  联 系 人: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 王叶圣  程青 

  联系电话:85685816; 85685836(传真);QQ;296137317。

  省电信客服:电话:02586269688  手机:018915966622;QQ:2206417632。

  金坛区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科  钱国华 仇小伟

  联系电话:82824017  手机:13806141111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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