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政府办 > 政府文件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内容
 
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5-0006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5〕71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5-07-14 公开日期 2015-07-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5〕71号

  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在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带动农产品出口、提高农业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优化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结构,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指导与服务,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根据《金坛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坛政办发〔2012〕90号)文件精神,经严格监测,已认定的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有常州市美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98家企业监测合格(名单见附件1),可继续享受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关扶持政策。同时,经现场调查、专家评审并报区政府同意,新认定江苏长荡湖水产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为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见附件2)。

  

  附件:1.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合格名单

           2.2015年新认定的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 

附件: 坛政办发〔2015〕71号 附件.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